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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管理促长效 抓好创建惠民生

——访许昌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郭浩志

摘要: “许昌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高度重视创文工作,不惜投入人力、物力和财力,全面抓深、抓细、抓实各项创建任务,确保对标达标,致力建设更高层次的城市文明,让城市更美丽、社会更文明,让群众拥有更多的幸福感、获得感,为许昌在中原更加出彩中走在前列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9月19日,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郭浩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满怀信心地说。

“许昌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高度重视创文工作,不惜投入人力、物力和财力,全面抓深、抓细、抓实各项创建任务,确保对标达标,致力建设更高层次的城市文明,让城市更美丽、社会更文明,让群众拥有更多的幸福感、获得感,为许昌在中原更加出彩中走在前列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9月19日,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郭浩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满怀信心地说。

郭浩志表示,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作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集贸(农贸)市场提升行动的牵头单位,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以老市场改造提升为抓手,推进集贸(农贸)市场提升工作。坚持“规划一批、改造提升一批”的原则,规范集贸(农贸)市场经营管理秩序。以服务民生、方便群众为目标,进一步优化集贸(农贸)市场布局规划。加快构建“15分钟便民消费圈”,建设一批标准高、功能全、环境优的新型市场,打造市场名牌,为广大群众提供文明、优美、干净、有序的消费环境。

在市场环境改善方面,投入专项资金,对市场进行了整体维修,对“三防”设施进行整顿改造并增加保洁人员,加强动态保洁,提高保洁标准。采取定人定岗的方式对停车场进行专项整治,确保通道畅通,车辆停放整齐有序。在经营秩序规范方面,严格市场分区经营,对临街商户店外经营现象进行集中整治,制作诚信经营红黑榜公示栏,倡导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交易原则。加强市场监管,公布投诉电话、投诉制度,联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各类制售伪劣商品和损害民生、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落实专人负责、抽检日报告制度,及时公布抽检结果,同时加强日常巡查,重点查看食品储存、加工场所卫生状况及餐饮具消毒保洁、“防蝇、防虫、防尘”设施,要求经营者亮照经营,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倒查追溯,强化源头整治,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与此同时,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在市场上设立志愿者服务站点,提供便民工具,为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氛围。

“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坚持以创建促发展、以创建惠民生、以创建增优势、以创建聚合力。结合我市市场建设实际情况,在充分调研摸底的基础上,按照‘近期提升与远期规划相结合、提升行动与老市场改造相结合、单一责任单位与多元责任单位相结合、市场内提升与市场周边整治相结合’的原则,制定《许昌市集贸(农贸)市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通过实施集贸(农贸)市场提升行动,着力解决创建工作难题,补齐短板弱项,全面提升集贸(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水平,促进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加快推进我市从‘创建文明城市’到‘建设城市文明’的新跨越。”郭浩志说。

该中心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合力推进”的原则,根据各类市场的档次和实际经营特点,采取“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分步实施、一场一策”的方式,通过“升级改造、开发重建、迁建调迁、关闭取缔”等方法,利用3年时间完成中心城区老市场改造提升工作。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紧紧围绕各项创建任务,突出重点,制定集贸(农贸)市场创建工作十项标准,着力抓好市场创建中的重点工作。

组织召开全市集贸(农贸)市场创文提升工作动员会,实行周通报、月例会、季排名、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等工作制度。采取“双三级体制机制”,针对全市集贸(农贸)市场创建工作,明确各市场开办方(物业管理方)为创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市场所在地办事处为创建督导工作第一责任人,市场中心为创建督导工作牵头单位的责任体系。针对市场的创建工作,明确市场管理方为第一责任人,市场管理人员指导商户参与创建,机关人员督导创建。建立健全保障机制,推动创文工作落到实处。依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对主城区15个市场的创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实行问题销号制。

“下一步,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将保持持续创建、永不止步的韧劲,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强烈的责任担当、务实的工作作风,按照市委、市政府指示精神和市创文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加大对全市集贸市场督查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强化督查问责,凝心聚力,实现‘严格对标、精准创文’,为我市建设‘智造之都,宜居之城’贡献力量。”郭浩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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