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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2019年9月十大理赔案例

摘要:

案例一、客户Y先生,2018年2月投保国寿绿洲团体意外伤害保险(B型)(2013版)保险。2018年9月19日,Y先生在山东省招远市工地附近洗衣服时不慎溺水身故,接到客户报案后,公司迅速联系当地调查核实,及时向家属赔付保险金120万元。

案例二、客户L先生,自2007年8月至2017年8月间先后在公司投保康宁终身保险、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2012版)、国寿美满一生年金保险(分红型)、国寿瑞鑫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福禄鑫尊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百万如意行两全多份保险。2018年5月29日,L先生在河南省鹤壁市一体化示范区发生车祸不幸身故,经审核,公司及时向家属赔付保险金116.18万元。

案例三、客户J先生,自2006年4月至2016年6月间先后在公司投保康宁终身保险、祥和定期保险、国寿瑞鑫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如意随行两全保险。2019年7月3日,J先生在河南省商丘市永城东城区,发生车祸当场身故,经审核,公司快速完成理赔全部流程,家属获赔保险金114万元。

案例四、客户H先生,2019年5月国寿绿洲团体意外伤害保险(A型)(2013版)。2019年6月23日,H先生在四川省甘孜道孚县工地工作时,不慎落入水池,经抢救无效身故,知悉事故发生后,中国人寿快速响应,主动协助客户办理理赔手续,家属获赔保险金80万元。

案例五、客户W女士,自1998年9月至2017年1月间先后在公司投保99鸿福终身保险(97版)、康宁终身保险、国寿美满一生年金保险(分红型)、国寿福禄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国寿福满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鑫惠宝年金保险多份合同。2019年3月17日,W女士因卵巢癌在广州市白云区中医药大学金沙洲医院治疗无效身故,接到客户理赔申请后,中国人寿快速赔付保险金76.88万元。

案例六、客户L先生, 2018年6月投保国寿绿洲团体意外伤害保险(2013版)。2019年5月12日,L先生因意外事故经广西医科大学一附院治疗无效后身故,接到客户报案后,公司安排专人主动收集客户资料,家属获赔医疗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合计66万元。

案例七、客户H先生,2012年1月至2016年1月间在公司先后投保国寿福禄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鑫福年年年金保险、国寿福禄鑫尊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鑫福年年养老年金保险。2019年9月17日,H先生因病在河南省中医院身故,知悉该事故后,公司第一时间与客户家属取得联系,协助办理理赔相关手续,家属获赔60.75万元。

案例八、客户F先生,2018年4月投保国寿煤矿井下职工团体意外伤害保险(2013版)。2019年2月18日,F先生在河南省平顶山矿井井下作业时因意外身故。经审核,符合保险责任,家属获赔保险金60万元。

案例九、客户S先生,2014年8月投保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国寿防癌疾病保险。2019年8月17日,S先生在郑大一附属确诊为甲状腺癌,接到客户理赔申请后,立即核实处理,家属获赔保险金50万元。

案例十、客户W女士, 2019年7月投保国寿绿洲团体意外伤害保险(B型)(2013版)。2019年7月22日,W女士在河南省安阳县厂房内因装载机故障,导致身故,经审核,符合保险责任,按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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