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日报客户端

请用浏览器扫描下载

关 闭

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摘要:

为积极应对不利气象条件,有效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改善辖区环境空气质量,11月19日零时,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实施Ⅱ级应急响应措施,预警级别的调整及具体解除时间根据市污染防治攻坚办指令进行调整。

据了解,根据省环境监测中心最新预报结果,11月下旬,整体扩散条件明显转差,湿度增加,风力减弱。11月20日至22日,自中东部起,全省有中度至重度污染过程;11月22日以后,东部南部有一定改善,但西部和北中部地区污染呈加重趋势,11月22日至26日,全省将出现今年入冬以来较大范围的重度污染过程。为减轻污染峰值,降低重度污染持续时间,根据省污染防治攻坚办《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及《许昌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许政办〔2018〕34号)有关要求,我市决定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许昌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许昌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要求,通过对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及社会面源采取减排措施,确保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减排比例分别达到全社会排放总量的20%以上,全面落实扬尘源减排、移动源减排、面源减排措施。

此外,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确需外出的,需要采取防护措施;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如不可避免,建议采取防护措施。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倡导公众绿色生活,减少能源消耗。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力量对重污染天气管控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重点加大对城市建成区及周边排污企业的管控力度。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站好本位,依法履责,主动作为,严格减排,全力以赴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


责任编辑: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