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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态势,如何支持企业健康发展成为一道迫在眉睫的难题。我市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打出了一套漂亮的“组合拳”——

有序推动复工复产 支持企业健康发展

摘要: 面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态势,如何支持企业克服困难、健康发展成为一道迫在眉睫的难题。市委、市政府未雨绸缪、果断决策,不仅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更是统筹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让企业吃上“定心丸”,为经济发展注入“稳定剂”。

面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态势,如何支持企业克服困难、健康发展成为一道迫在眉睫的难题。市委、市政府未雨绸缪、果断决策,不仅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更是统筹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让企业吃上“定心丸”,为经济发展注入“稳定剂”。

2月10日,由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主办的第25期《工作交流》,在《疫情防控工作》专刊刊登《许昌市出台减负措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一文,对我市在疫情防控期间出台为企业减负举措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

文章指出,许昌市立足防控疫情和保障生产“两手抓”,围绕服务企业复工复产早谋划、早准备,组织工信、金融等部门联合调研,摸清本地工业企业经营情况、企业员工来源地构成、疫情对企业造成的影响、企业复工面临的问题、企业复工后需要的支持5方面内容,针对收集到企业反映的“订单无法按时完成、用工不稳定性增加、现金流压力加大、市场开拓受阻”等15项问题,及时组织相关部门会商研判,出台《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等,努力把企业损失降到最小,推动经济良性健康发展。

2月7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下发《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规范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明确了细则适用范围、复工时间要求、申请条件、审核批准流程、疫情防控要求、信息报送等环节,为各地顺利开展复工复产审核提供了翔实的指导性意见。同时,《通告》为复工企业设置了疫情防控4项条件,所有拟复工企业均必须落实好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主体责任——

1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组合拳”

在瑞贝卡公司假发发套生产车间,工人们严格按照疫情时期的特殊作业要求,定时消毒、佩戴口罩,在各自工台上熟练地进行操作,一顶顶发套在流水线上成型;

在平煤隆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车间,14条生产线全部开启,工人们穿着无尘服、戴着口罩,忙碌而有序地开展生产……

数字显示,截至2月10日下午5时,全市复工复产企业53家。据了解,疫情时期复工复产的企业严格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下发的《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规范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告》要求,建立严格防疫制度,安排专人在办公区、食堂、宿舍和公共区域开展消杀,确保企业内部环境卫生;同时,采取生产一线人员封闭式管理、两班倒工作制和错峰、分散就餐等措施,尽量减少人员流动、接触,降低人员聚集带来的传播风险。

“目前,各县(市、区)都已经启动并有序开展企业复工复产相关工作,但由于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涉及防疫物资准备、人员排查登记、生产物资运输等环节,各地均按照轻重缓急,保必需、保重点,按照保障疫情防控必需、城市运转必需、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安全稳定必需、生产工艺需连续作业及有紧急订单顺序,开展复工复产审核报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为降低疫情期间企业损失,春节前后,我市先后下发《关于做好2020年春节期间及一季度工业经济运行工作的通知要求》《关于切实做好全市工业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等,对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进行部署,全力稳定经济运行,支持企业健康发展。

为帮助企业开展复工复产工作,协调解决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深化企业服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成立9个协调服务组,每个组由一名县级领导任组长、相关业务科室参加,全天候服务于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加快重点保障物资生产,积极协调企业在复工复产过程中遇到的物资运输受阻、防疫物资短缺等问题。

218条举措让企业吃上“定心丸”

面对汹涌的疫情,广大企业普遍面临订单无法按时完成、用工不稳定性增加、现金流压力加大、市场开拓受阻等问题。能否为企业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事关企业生死存亡。

为此,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其中包含4大项18条具体措施,主要支持受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各类企业以及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让企业吃上了“定心丸”。

在强化金融支持方面,一方面,出台优惠金融政策。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企业,给予延期还款、信贷重组、贷款展期、及时续贷等政策,增加无还本续贷、信用贷款和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量,确保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去年同期水平。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适当降低贷款利率、减免手续费等,推动2020年企业平均综合融资成本同比下降10%。另一方面,加强重点企业资金保障。对疫情防控医疗防护物资生产企业,开通资金快速审批通道,取消反担保要求,减半收取担保费。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向上争取专项再贷款资金,重点支持本地医用物资、生活物资的生产运输销售骨干企业平稳有序转运转。

在减轻企业负担方面,一是减免企业房租。疫情防控期间,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企业,减免3个月房租;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二是减轻税费负担。对因疫情导致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对确有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可按规定申报,依法延期缴纳。三是降低用能成本。对生产经营遇到暂时困难的企业用电、用气、用水,经批准后实行“欠费不停工”的措施,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再补交费用,缓解企业用能成本压力。

在优化政务服务方面,一是支持项目建设。开辟防疫物资建设项目审批和证照办理绿色通道,指导优先申报扶持资金或给予贷款贴息,支持疫情防控医疗防护物资生产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增加产能。二是强化资金兑现。开展清理政府、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建立拖欠账款清理长效机制。对各地科技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中的中小企业及团队,由所在县(市、区)给予一定补贴,并优先申报上级扶持项目,简化项目审批程序,加快资金兑付。三是开展法律援助。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方式,对企业因疫情面临的违约和纠纷风险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发挥贸促会国际商事认证服务职能,支持企业开具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等,助力企业最大限度减轻因疫情造成不能履行涉外合同的法律责任。

在稳定工作岗位方面,引导企业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短工工时等方式保障劳动力供给,对不裁员或减少裁员的企业,按50%比例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企业因疫情造成不能及时办理参保登记、申报缴费的,可在疫情结束后延期办理,期间不计征滞纳金。企业受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按规定申报批准后,降低缴存比例。鼓励企业组织职工参加线上培训,对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3防疫优先,有序复工

2月7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下发《通告》,明确了细则适用范围、复工时间要求、申请条件、审核批准流程、疫情防控要求、信息报送等环节,为各地顺利开展复工复产审核提供了翔实的指导性意见。

“《通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的相关规定制定的,目的是指导全市企业做好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严防疫情通过复工流入、通过复产扩散,有效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遏制疫情扩散。”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告诉记者。

根据《通告》要求,许昌市行政区域内不属于疫情防控必需的企业,复工复产时间不得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具体来说,第一类工业企业,于2月10日(农历正月十七)开始复工。第二类服务业企业,于2月17日(农历正月二十四)开始复工,企业主要包括:三星级以上宾馆,提供送餐外供连锁性餐饮企业(不设堂餐),为制造业提供物流服务的企业(含一般物流、电商物流、仓储物流等),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等地方金融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网上销售、中介销售等房地产服务企业,科技服务业企业。暂缓复工复产的服务业企业:经营性客运行业,批发市场(不含农产品批发市场),家政行业,小型门店,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部,影院、KTV等娱乐场所,各类博物馆、图书馆等,旅游景区、旅行社等文化旅游业以及经营单位。第三类建筑类企业,于2月25日(农历二月初三)开始复工。

记者了解到,《通告》为复工企业设置了疫情防控4项条件,所有拟复工企业均必须落实好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主体责任——

制订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方案:复工复产方案应当包括本企业疫情防控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等内容。

备齐疫情防控物资:根据员工数量和防控需求,购置配备不少于2周的口罩、消毒液等疫情防控物资,并建立库存和使用台账。

落实从业人员管控要求:做好员工排查登记,安排对到过省外疫情重点地区的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14天,省内其他地市返许的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7天。实施制定错峰返岗措施,做好健康防护,杜绝聚集性活动。

执行公共场所防疫措施:生产经营场所、施工场地和生活区实施封闭管理,按要求对重点区域(中央空调、电梯间、楼梯间、厕所)和设施设备清洁、消毒;食堂要具备提供盒饭的能力,避免集中就餐;严格执行体温检测制度,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厂区、车间、办公楼、施工工地等工作场所。

“企业复工复产,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举措,严格复工复产审批程序,按照分类、分批、分期的原则,科学有序进行组织。在这个过程中,防疫优先,防疫不到位,坚决不能复工复产。同时,我们还要视疫情防控情况和管控要求,适时调整企业复工复产时间。”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说。

●为降低疫情期间企业损失,春节前后,我市先后下发《关于做好2020年春节期间及一季度工业经济运行工作的通知要求》《关于切实做好全市工业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等

●为帮助企业开展复工复产工作,协调解决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深化企业服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成立9个协调服务组,每个组由一名县级领导任组长、相关业务科室参加,全天候服务于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加快重点保障物资生产,积极协调企业在复工复产过程中遇到的物资运输受阻、防疫物资短缺等问题

●在强化金融支持方面,出台优惠金融政策,加强重点企业资金保障。

●在减轻企业负担方面,减免企业房租,减轻税费负担,降低用能成本。

●在优化政务服务方面,支持项目建设,强化资金兑现,开展法律援助。

●在稳定工作岗位方面,引导企业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短工工时等方式保障劳动力供给。

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其中包含4大项18条具体措施,主要支持受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各类企业以及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

责任编辑: 黄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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