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日报客户端

请用浏览器扫描下载

关 闭

我市4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

确保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两不误”

摘要: 为充分发挥广大企业和职工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稳定劳动关系,2月14日,市人社局会同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市企业家协会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

为充分发挥广大企业和职工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稳定劳动关系,2月14日,市人社局会同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市企业家协会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

近期,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劳动关系领域面临新情况新问题,部分行业企业面临较大的生产经营压力,劳动者面临待岗、失业、收入减少等风险,劳动关系不稳定性增加,劳动关系矛盾逐步凸显。因此,《意见》表明,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指导企业全面了解职工被实施隔离措施或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要求企业不得在此期间解除受相关措施影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职工的劳动合同或退回被派遣劳动者;对符合规定的复工企业,要指导企业提供必要的防疫保护和劳动保护措施,积极动员职工返岗;对不愿复工的职工,要指导企业工会及时宣讲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和企业复工的重要性,主动劝导职工及时返岗;对经劝导无效或以其他非正当理由拒绝返岗的,指导企业依法予以处理。

《意见》强调,各级人社部门要发挥在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中的牵头作用,加强政策指引,及时了解和协调解决企业复工复产中劳动关系问题,推动三方成员单位作用发挥;工会组织要积极推进集体协商,发挥职工与企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引导企业和职工通过协商薪酬、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等方式解决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中的有关实际问题;工商联、企业家协会要积极收集企业复工复产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依托当地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加强协调解决。

《意见》还要求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成员单位既高度重视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又充分认识企业复复产的现实意义,着力提升基层预防化解劳动争议能力,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内部劳动争议协商解决机制,大力推广“互联网+调解”,通过电话、网上办事等各种方式主动把政策和服务送到企业中去,让企业不出门不跑腿就能了解政策办成事。

责任编辑: 黄冠宇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