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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全力开展食品安全“扫雷”行动

严查无证经营、超期限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采购使用过期食品、霉烂变质食品原料等

摘要: 近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食品安全“扫雷”行动推进会,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总结行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对做好这项工作提出要求。截至目前,在食品安全“扫雷”行动中,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案件31起。

近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食品安全“扫雷”行动推进会,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总结行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对做好这项工作提出要求。截至目前,在食品安全“扫雷”行动中,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案件31起。

据悉,为保证全市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自3月14日开始,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开展了食品安全“扫雷”行动,严查食品安全违规违法行为,并向全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下发了食品安全“扫雷”行动告知书。此次行动重点打击七类食品安全违规违法行为,分别是无证经营、超期限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采购使用过期食品、霉烂变质食品原料;非法渠道采购各类食品;经营使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不符合卫生环境条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超出许可范围从事经营活动;不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清洗消毒措施。

在当日的推进会上,该局党组书记、局长田德海要求市场监管人员,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水平,强化责任担当。当前,随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的持续向好、企业复工复产,市场监管人员要把食品安全“扫雷”行动作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安全的重要抓手,重点整治生产经营中使用过期霉烂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二是严格案件查办,形成有力震慑。对无视食品安全“扫雷”行动告知书,拒不整改落实、顶风违法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坚决予以从严从重从快处罚;对构不成行政处罚的行为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下发整改通知书进行公示、纳入“红黑榜”名单等多种形式予以警示,在社会上形成有力震慑。三是完善工作机制,夯实工作责任。食品安全“扫雷”行动的案件办理要严格落实区域分包制和首问负责制,确保食品安全“扫雷”行动取得扎实成效。

4月1日,市市场监管局向社会公布第一批食品安全“扫雷”行动违法典型案例(名单附后)。同时,该局呼吁社会各界共同监督,发现食品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第一批食品安全“扫雷”行动违法典型案例公示

典型案例一

许昌市胖东来超市有限公司魏源广场店涉嫌销售不合格食品案

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委托河南谱尼测试技术有限公司对许昌市胖东来超市有限公司魏源广场店销售的香蕉进行抽检。

经检验,吡唑醚菌酯项目不符合GB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该店申请复检,复检结果为不合格。

经初步审查,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市市场监管局于3月23日对该店进行立案调查。

典型案例二

许昌魏都鸿聚烟酒行涉嫌经营无标签食品案

2020年3月20日,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位于延安路北段袁庄社区的许昌魏都鸿聚烟酒行监督检查中发现,该店经营的预包装食品茶叶无标签。该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市市场监管局于3月20日对该店进行立案调查。

典型案例三

许昌配齐火锅食材超市涉嫌销售未明码标价食品案

2020年3月21日,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许昌配齐火锅食材超市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店销售的青虾仁、南美对虾、精品虾尾等食品未注明商品的计价单位、产地等有关信息。该店销售未明码标价食品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市市场监管局于3月24日对该店进行立案调查。

典型案例四

河南泰辉华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谷状元餐饮店涉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

2020年3月10日,市市场监管局接群众举报,称河南泰辉华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谷状元餐饮店内发现“三无”不合格小磨油。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河南泰辉华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谷状元餐饮店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小磨油。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市市场监管局于3月24日对该店进行立案调查。

典型案例五

新宜购综合超市涉嫌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2020年3月16日,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新宜购综合超市现场检查时发现,该超市有5桶食用油超过保质期。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市市场监管局对该超市进行立案调查。

责任编辑: 黄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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