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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优秀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评选活动

摘要: 为宣传推广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促进各地互相学习借鉴,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提高基层组织治理能力、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和谐宜居社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日前,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优秀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评选活动。

为宣传推广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促进各地互相学习借鉴,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提高基层组织治理能力、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和谐宜居社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日前,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优秀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评选活动。

参评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包括自治公约条款、三(四)字俗语、顺口溜等各种形式,可以是村(社区)组织借鉴创作的,也可以是近年来创作的或已在当地广为推行的原创作品,要求内容规范,坚持正确导向,规范日常行为,维护公共秩序,保障群众权益,调解群众纠纷,引导民风民俗,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吻合,体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5月30日前每个县(市、区)可将推荐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电子文本材料,并附当地风俗习惯、文化传承、执行措施及案例效果等情况说明,发送至市民政局邮箱(xczqk2016@163.com)。6月初,将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顾问、基层干部和群众代表对所推荐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将在媒体上公示。

对入选的许昌市“优秀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颁发“许昌市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奖牌(证书),对制定村(社区)授予“村规民约模范村(社区)”荣誉称号,并适时组织我市乡村代表到“村规民约模范村(社区)”观摩学习,推动我市文明创建工作深入、持续、有效地开展。

责任编辑: 黄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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