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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记者提问

摘要:

记者提问1:发言人刚才提到,为支持疫情防控,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税务部门分批次出台了税费优惠政策,能否具体介绍一下?

答: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疫情以来,国家和河南省政府先后出台了4批次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税费优惠政策,聚焦疫情防控和支持医疗救治工作、减轻企业社保费负担、扶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稳外贸稳外资等多个方面,强力推动复工复产,服务经济社会大局。

第一批政策主要聚焦疫情防控工作。目的是第一时间将政策送到抗“疫”前线。这批政策共12项,既注重直接支持医疗救治工作,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取得的临时性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又注重支持相关保障物资的生产和运输,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对其扩大产能购置设备允许企业所得税税前一次性扣除、对纳税人提供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运输收入免征增值税;还注重调动各方面力量积极资助和支持疫情防控,允许应对疫情的捐赠在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对无偿捐赠应对疫情的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建税、教育费和地方教育附加。第二批政策主要聚焦减轻企业社保费负担。目的是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增强其复工复产信心。这批政策分为两大方面:一方面,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对中小微企业实施不超过5个月的免征,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实施不超过3个月的减半征收;另一方面,减征基本医疗保险费,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期限不超过5个月。第三批政策主要聚焦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目的是增强其抗风险能力,助其渡过难关。这批政策共3项:一是3月1日至5月底,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由3%降至1%;二是个体工商户按单位参保企业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政策;三是鼓励通过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方式,支持出租方为个体工商户减免物业租金。第四批政策主要聚焦稳外资和稳外贸。目的是进一步降低疫情对外资外贸的负面影响。比如:自2020年3月20日起,将瓷质卫生器具等1084项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3%;将植物生长调节剂等380项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9%,为企业真正纾困解难,降低疫情对外资外贸的不利影响。

以上就是税费优惠政策方面的情况,谢谢!

记者提问2:当前企业复工复产进度加快,办税缴费的需求肯定也在逐渐增加。能不能详细介绍一下税务部门“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有哪些具体的方式?

答: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以来,税务部门就在不断推进电子税务局升级改造,优化完善网上办税功能,到2019年底,主要业务已经基本实现了全流程网上办理。疫情以来,我们积极倡导“涉税事、网上办”“非必须、不窗口”,大力推行“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概括起来说,有四个方面。

一是“网上办”。主要是指通过河南省电子税务局办理各项税费业务。按照“尽可能网上办”的原则,目前我省全程网上办税缴费事项已经拓展到了177项,涵盖企业登记、信息采集、申报、核准、退税、证明开具等内容。二是“自助办”。对确实需要到办税服务厅办理业务的,可以通过自助办税服务终端办理。目前自助办税可以办理发票领用、发票代开、社保费缴纳、完税证明打印等业务。一方面,我们科学设置自助办税点;另一方面,尽可能延长服务时间,全市9个自助办税厅已经实现了7×24小时服务。三是“邮寄送”。疫情以来,针对发票领用量大,纳税人习惯到办税厅领取发票的实际情况,我们推出了“发票线上申领、线下免费邮寄”业务,推行至今,已累计为网上申领发票纳税人免费寄递发票131件次。四是“线上答”。纳税人、缴费人如果遇到问题或者有个性化的需求,可以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税务门户网站以及税企微信群、税收直播讲堂等渠道进行咨询和反映。

“非接触式办税服务”的总体导向是尽可能让纳税人、缴费人在网上办,“不到大厅来”,如果确需到大厅现场办理的,我们也会有序接待、快速办理,通过采取一些安全、快捷的办税措施,尽可能让纳税人“来了马上办”,减少现场停留时间。疫情以来,全市主要涉税业务“非接触式”办理占比90%。

对于我们来说,“非接触式”办税不是阶段性任务,而是长期的、系统化、基础性工作,全市税务部门也将持续扩大“非接触式”办税的覆盖范围,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高效便捷办税。谢谢!

记者提问3:我们最近注意到,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实施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这对企业来说是应该是真金白银的支持,税务部门作为征收部门,能不能介绍下这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

答:感谢这位记者朋友对相关税费政策的关注,实施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作出的重大决策,通过“减、免、缓”的政策叠加,为疫情影响下的企业送上“及时雨”。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出台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后,税务部门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成立由分管局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工作专班”,明确7大项26小项工作任务清单,对表推进、狠抓落实。同时,主动加强与人社、医保、财政等部门协作,联合制定《许昌市关于贯彻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实施办法》,明确具体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确保“应免尽免、应减尽减、应退尽退”。围绕做好政策的宣传,我们及时编写政策指引解答,通过微信、短信、网络直播、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进行宣传,及时回应缴费人关注的热点问题,切实提升政策知晓度,截至目前税务部门共为全市7876户企业办理社保费减免3.9亿元。其中,围绕2月份已缴纳社保费款退抵工作,我们按照“努力让数据多跑路,让缴费人不跑路”的思路,明确企业无需申请、无需审批,业务操作统一由人社、医保、税务部门后台集中办理,着力打造退费“绿色通道”,退费金额一经确定,直接退至企业账户,确保企业第一时间享受到“带热气”的政策红利,累计为全市2436户企业办理了3230万元的社保退费。

实施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是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稳企业、稳就业的一项重大举措,税务部门将继续采取强而有力、细之又细的举措抓好政策落实,确保广大纳税人缴费人能够精细操作、便捷办理、全面享受。

记者提问4:目前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蔓延,对外贸企业的影响不小,请问税务部门在稳外贸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答:为减轻疫情对我市外贸出口企业造成的冲击,我市税务部门积极响应企业诉求,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支持企业发展。

一是强化政策宣传辅导。对全市所有出口企业实行线上服务,通过出口退税服务微信群、QQ群,在线实时解答纳税人问题;结合出口企业出口涉税需求,梳理各项政策、申报流程、软件使用等信息,编印最新外贸企业政策指引,及时发放给出口企业;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退税计划额度,确保退税更加及时顺畅。二是用足用好退税政策。3月20日起国家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除“两高一资”产品(即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外,所有出口产品加大退税力度和进度,我市发制品、农产品、陶瓷卫浴等行业出口将全面受益。我们第一时间进行全方位宣传、辅导,确保企业知政策、会申报、能享受。三是提速退税时限。推行无纸化申报,加快出口退税办理进度,去年我市出口退税办理时限为7个工作日,疫情以来,我们进一步压缩退税平均办理时限到5个工作日内,目前累计为466户企业办理出口退(免)税3.74亿元,一定程度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四是简化退税手续。大力推行出口退税服务便利化改革,实现全部出口退税事项“预约办理”“网上办理”“容缺办理”。目前所有出口企业都可以网上申报出口退税,享受“非接触式”服务,进一步方便企业办理。

记者提问5:刚才发言人提到税务部门专门出台了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抗击疫情的政策,能否再作进一步的解读。谢谢。

答: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作为市场主体是吸纳就业人员的主力军,是此次疫情中受影响较大的群体,也是税收政策关注的重点。疫情发生后,国家专门出台了针对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除湖北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就这一政策,我做几点说明。

一是适用主体广泛。所谓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的纳税人。对小规模纳税人的减税,主要针对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也就是说,征收率下调政策不仅适用于个体工商户,还适用于部分小微企业,将惠及全市大部分市场主体。二是政策效应叠加。自2019年1月1日起提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销售额标准以后,大多数小规模纳税人均可以享受月销售额10万元(季度销售额3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疫情防控期间,国家又出台了行业性税收减免政策,纳税人符合条件的依然可以享受。三是同步调整预征。为避免出现征收率下调后预缴税款大于应缴税款而形成超缴的问题,此次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阶段性政策,同步下调了小规模纳税人的预征率,即适用3%征收率的预征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增值税。四是政策便利享受。政策出台后,税务部门及时通过网站、热线、微信、短信等渠道第一时间向纳税人推送政策,并利用视频辅导等方式为纳税人答疑解惑。同时开展业务培训,制定征管操作办法、实施指引,升级、调整了信息系统和电子税务局,确保纳税人不需要任何审批、核查、备案手续,足不出户即可享受政策。

责任编辑: 黄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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