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日报客户端

请用浏览器扫描下载

关 闭

如何唤醒“沉睡”的农村土地

——“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能为许昌带来什么”之一

摘要: 乡村,本应是我们最大的发展潜力和后劲。而当前,城乡要素流动不顺畅,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无法通过市场实现充分流转、发挥效益,造成了大量土地闲置和隐性流转,制约了农村活力的释放,阻碍了乡村振兴的步伐。

土地活,才有城乡融。

乡村,本应是我们最大的发展潜力和后劲。而当前,城乡要素流动不顺畅,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无法通过市场实现充分流转、发挥效益,造成了大量土地闲置和隐性流转,制约了农村活力的释放,阻碍了乡村振兴的步伐。

怎样把农村闲置土地尽快整理、盘活,推进乡村振兴、助力实业发展,让城乡双向赋能?2019年12月启动的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的试点改革,尤其是“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的试点任务,正剑指这一难题。承担该试点任务的许昌,肩负着这一重要使命。

依照改革导向,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可以进入市场交易,享受和国有土地同等权利。这将为吸引城市资本、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推动乡村振兴增添动力,更会搅动城乡发展“棋局”,带来更加可期的未来收益。

如何唤醒“沉睡”的农村土地,便是亟待我们探索的课题。

法律障碍正在逐步破除

“现在搞特色小镇、促乡村振兴,地从哪来?”中国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学术委秘书长冯奎说,“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入市,而不需要像过去那样先收归国有,就能成为增加产业用地的一个有效渠道。”

这话戳到了史强妞的心坎上,作为长葛市佛耳湖镇岗李村党支部书记,她正因为缺建设用地的事儿而犯愁。“我们岗李村是个有名的蜂业电商村,长葛市规划的蜜蜂小镇里,我们村是‘重头戏’,村里还想建设一条蜂业电商一条街。但因为没有土地、现有闲置用地也未能调整用地指标,现在我们的发展规模一直原地踏步。”

而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的探索,也许能为史强妞的难题带来化解契机。

早在2015年,中央就印发了《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开始在全国33个地区开展试点,这就是“三块地”改革。

特别是2019年8月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把农村“三块地”改革的成功经验吸收了进去,取消了多年来集体建设用地不能直接进入市场流转的二元体制,为城乡一体化发展扫除了制度性的障碍——

“允许已经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允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入市……”

今年4月公布的《2020年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中也明确提出:全面推开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入市。出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指导意见。允许农民集体妥善处理产权和补偿关系后,依法收回农民自愿退出的闲置宅基地、废弃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经营性用途入市。

这些,为建设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逐步破除法律障碍,打开了政策空间。

“入市”任务正在许“破题”

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于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我市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探索,也于此时正式“破题”。这是先行先试,更是“压力测试”。

去年,我市抢抓国家深化城乡融合发展的重大机遇,被确定为全省唯一的“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而“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便是我市承担的5项试点任务中最为关键、最具突破性的一项。

入市土地可以用来干什么?“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是其关键词。《土地管理法》界定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

“从目前全国多地的试点经验看,存量集体建设用地盘活后优先在农村配置,让农民、农村充分享受了改革红利,为乡村振兴增添了动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和所有者权益科科长李巍介绍。

于许昌而言,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同样能带来巨大发展空间。鄢陵县马栏镇李孟社区党支部书记张会民对此深有感触。

6月28日上午,许昌市首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李孟社区的两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成功出让,实现了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权同价、同等入市。

“通过此次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成功出让,李孟社区净收益约300万元,极大地增加了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还可依照相关规定向社区成员进行分红,农民和集体都能切实享受到政策红利。”土地网拍结束后,张会民激动地说。

可供入市的土地从哪里来?

目前,中国农村地区共存在三种地,即农用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四荒地”。其中,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分为三大类:宅基地、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和经营性用地。

据统计,许昌市共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94.6万亩,其中宅基地73.5万亩,经营性用地12.4万亩,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8.7万亩。

虽然在政策上,自愿腾退的宅基地、废弃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可以用于增加农村耕地,或叠加政策工具调整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实现财产性收益,但许昌人多地少,可供利用的空间很小。

“对于哪些地需要整治还田,哪些地方建设宜居村庄,哪些地可以入市交易等,我们将进行统筹谋划、科学规划,以节约集约和盘活存量为原则,解决农村企业用地难、融资难,助力农村特色产业发展。”李巍介绍。

这是一项探索中的改革任务。目前,摆在我们面前的最大难题便是制度设计。

“各县(市、区)及市级层面都在结合实际、总结经验,开展基准地价、风险防范等各环节的系统性制度探索和完善。”李巍表示,“同时,我们还要在改革中切实维护好农民利益,真正贯彻好‘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改革总方针。”

“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入市制度,涉及部门联动,关乎群众利益,产权关系复杂,操作层面专业,需要市级层面强化顶层设计,需要各部门协同配合,更需要我们拿出敢闯敢试的精神,勇于探索、敢于突破,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为城乡融合改革理出思路、蹚出路子、闯出经验。”刘林波认为。

鄢陵县建安区是先行先试单位

在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方面,我市已经作出了不少有益探索:

——对全市集体建设用地进行了深入调查,积极开展入库项目筛选工作,并确定鄢陵县、建安区为全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先行先试单位,编制完成了50个试点地区的村庄规划。

——鄢陵县制定了区域入市配套文件,形成了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成果,并于6月完成了全市首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

——建安区形成了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成果,正在加快配套文件的制定,6宗土地总面积约160亩已具备入市条件,将按计划分批入市。

——研发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系统,与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交汇,承接入市出让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出台方案,着力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主要包括加快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尽快发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建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二级市场,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市场一体化……”刘林波介绍。

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改革,是促进地方发展的强引擎,是服务国家战略的实验田。而探索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是我们的责任,更是我们的机遇。

脚步仍在前行,探索仍在继续。

责任编辑: 黄冠宇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