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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乡村振兴注入更多“活水”

—“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能为许昌带来什么”之二

摘要: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经济运行的血脉,城乡融合发展亟须为农村注入金融服务和资金“活水”。

核心提示

问题:当前,我国农村产权还很模糊,制约了权能释放和价值显化,大量农村产权处于闲置或低效利用状态。由于缺乏有效的抵押担保物,农村经济组织难以取得金融信贷支持,严重制约着农村经济的发展。

破题: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林权等抵押融资以及承包地经营权、集体资产股权等担保融资,在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探索农民住房财产权、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推进已入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在资本市场同地同权,健全农业信贷担保机构。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经济运行的血脉,城乡融合发展亟须为农村注入金融服务和资金“活水”。

但长期以来,大量农村产权处于闲置或低效利用状态,农村的中小微企业、经济组织和专业大户等由于缺乏有效的抵押物,难以取得农村金融信贷支持——“担保难、融资难、融资贵”严重制约着农村经济的发展,还将影响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步伐。

怎样促进农村产权金融价值开发,让农民通过产权抵押、担保、交易等多种形式获得生产生活资金,开辟金融资源流向现代农业的新渠道,为乡村振兴提供更多资金支持,增强金融服务“三农”的能力?

2019年12月,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改革启动。其中的“完善农村产权抵押担保权能”试点任务,正是聚焦这一瓶颈难题,探索解决的路径。承担该试点任务的许昌,肩负着大胆探索、提供经验的重要使命。

瓶颈:农村产权“融资难”

产权制度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性制度,明晰产权是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市场化配置的前提和保障。

就农村而言,产权包括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资源性资产,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无形资产等经营性资产,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非经营性资产。

“当前,我国农村产权还很模糊,制约了权能释放和价值显化。”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展战略和规划司副司长周南说,同时,我国城乡之间金融制度安排存在明显差异,城乡抵押权利不平等,农村征信体系缺失,导致农村金融服务供给严重不足,贷款难、贷款贵的“资金脱农”现象明显,农业经营主体信贷可获得性较差。

据北京工业大学关于农村“两权”( 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课题组调研情况来看,农民创业融资大多凭借社会关系网络向亲朋好友借款,占比高达68.3%,其原因在于——“由于产权残缺和不稳定等因素,限制了农村土地抵押融资功能和产权经济属性的发挥,进而导致农村居民因缺乏抵押品而面临信贷约束”。

就许昌而言,同样面临类似的问题。近年来,我市围绕粮食、花木、蔬菜、中药材、烟草和畜牧养殖等农业主导产业,培育发展了一批主导产业突出、辐射带动能力强、产品特色明显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截至目前,我市拥有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37个(其中,国家级3个,省级39个,市级95个),培育市级以上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160家、38家。

据市农业农村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介绍,无论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还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他们的日常生产经营资金来源主要为个人存款或借款,“由于缺乏抵押担保物,贷款基本为信用贷款,或由其他亲朋好友担保贷款”。

面对乡村振兴的重任,迫切需要完善农村产权抵押担保权能,进一步丰富农村金融信贷模式,拓宽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渠道,推动农民资产变资本,有效支持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

探索:农村产权改革“在路上”

关于农村产权改革,近年来,中央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2013年11月召开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

之后的2014年至2016年,是农村产权改革的相对活跃期,其间出台的一系列文件,为完善农村产权抵押担保权能创造了条件。

2014年,《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方案》印发,确定北京市大兴区等29个试点县(市、区)为改革试点单位,其中18个试点县开展了赋予集体资产股份抵押权、担保权改革。

2014年12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明确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的基本原则、定位和形式、运行和监管、保障措施等。

2015年8月,国务院出台《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允许在试点范围内赋予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功能。

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集体资产股份抵押、担保贷款办法,保障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利。

2016年,《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印发,要求各试点地区稳妥有序开展“两权”抵押贷款业务……  

就许昌而言,2015年,长葛市就被确定为全国首批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的试点县市之一。通过创新颁发农村土地流转使用权证、成立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制定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等配套措施,长葛市探索出了“承包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保证保险+风险补偿基金”的贷款模式,承包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明显下降,有力支持了土地流转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快速发展,也为我市深化农村产权改革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尽管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支持农村金融发展,各地也在推进农村产权抵押担保方面取得了一些经验,但受农业高风险、低回报等弱质性特征影响,“贷款难”依然是困扰农业经营者的突出难题,农村有效抵押资产缺乏与金融机构基于资产抵押的信贷供给之间的矛盾,形成了农村金融的制度僵局。

破题:在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中“求解”

僵局如何破解?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提出了“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重大决策部署。2019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完善乡村金融服务体系,依法合规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民房屋财产权、集体林权抵押融资,以及承包地经营权、集体资产股权等担保融资”。

2019年12月,《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改革方案》印发,“完善农村产权抵押担保权能”被列为11项试验任务之一,也是许昌作为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承担的试验任务之一。

据市金融工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市正在加快制订“完善农村产权抵押担保权能”的具体实施方案,各地各相关部门也在结合各自实际,开展抵押贷款、评估体系、交易平台、风险防范等各环节的系统性制度探索和完善。

“农村产权类别较多,权属关系复杂,承载功能多样,适用规则不同,完善农村产权抵押担保权能要做的工作还很多。”市金融工作局有关负责人说,其核心关键是建立健全农村产权确权、评估、抵押、流转、处置全流程的制度机制。

在完善农村产权抵押担保权能中,确权是基础。目前,我市已完成集体林权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而这两项产权正是当前抵押担保权能实现最好的农村产权。

今年5月27日,鄢陵县农村产权抵押贷款实现了零的突破——该县第一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由鄢陵县郑银村镇银行发放,彭店镇李家村李保卫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办理贷款,贷款金额30万元,用于收购小麦。

“试验”刚刚起步,探索还要接续发力。“下一步,我们将和各地各部门密切协作、共同发力,聚焦工作中的瓶颈、难点,在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健全农村产权确权登记、价值评估、抵质押登记、可流转交易市场等前提下,稳妥推进农村产权抵押担保融资,有效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的金融支持力度,为助推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战略全面实施提供金融支持。”市金融工作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责任编辑: 黄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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