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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扎实推进

摘要: 今年以来,我市采取得力措施,扎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编密织牢基本民生兜底保障网。

今年以来,我市采取得力措施,扎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编密织牢基本民生兜底保障网。

动态调整低保标准。我市印发《许昌市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的工作重点,进一步细化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工作任务,为决战决胜时期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切实的行动指导。他们认真履行脱贫攻坚专项责任,加快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精准衔接,持续提高城乡低保标准。2020年,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4500元,确保农村低保标准动态、稳定地高于国家扶贫标准,全面实现“两线合一”;同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纳入保障范围,充分发挥农村低保制度兜底保障作用。

全面落实救助政策。我市建立特困人员生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特困人员生活标准提高到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将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850元。对贫困重度残疾人,按照每人每项每月补助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孤儿救助,要全面落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补贴制度,凡是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都按照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补贴。对临时救助对象,要细化办理程序、救助标准、救助方式,进一步发挥临时救助的时效性和应急性,兜牢民生底线,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

强化制度政策创新。我市出台《关于在脱贫攻坚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实行低保“渐退”期,将贫困户中符合条件的重病、重残人员及支出型贫困家庭纳入低保范围,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给予重点保障,有力服务兜底保障脱贫大局。他们扎实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重点排查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努力实现动态管理下的“有进有出,应保尽保”。目前,全市建档立卡未脱贫人口8728人,已享受低保、特困供养等救助政策8318人,占比95.3%。

尽力实现精准救助。我市围绕全面落实民政行业脱贫攻坚工作任务,以未脱贫人口、返贫风险较高的已脱贫人口和建档立卡边缘人口为重点人群,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后返贫人口、新增贫困人口纳入救助范围,助力打好脱贫攻坚战;落实和拓展现有社会救助政策,针对存在返贫风险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致贫风险的贫困边缘人口,加强监测,及时将符合条件人员纳入救助范围,不断提升兜底保障制度精准化水平;启动民政兜底保障查弱项补短板促提升专项行动,着力查找薄弱环节和问题,扎实补齐短板漏项,努力提升工作精准度、成果真实度、社会认可度和群众满意度,确保兜底保障成效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

责任编辑: 黄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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