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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突出抓好重点群体保居民就业

摘要:

1.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加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力度,2020年重点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1500名左右工作人员。适当扩大“三支一扶”计划实施规模,将分配名额向应届生倾斜。鼓励各县(市、区)根据本地教师队伍建设实际需求,适当扩大“特岗教师”招聘计划。2020年开展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3000人次以上,将个人创业担保贴息贷款单笔额度提高至不超过20万元,非贴息贷款单笔额度不超过50万元,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创业的贷款额度不超过150万元,小微企业贷款额度不超过300万元。对毕业学年起5年内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给予5000元一次性开业补贴。对入驻市级以上创业孵化基地的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可按规定给予创业运营补贴,标准为3年内不超过实际物管、房租、卫生、水电等费用的50%,年补贴最高限额1万元。支持高校毕业生通过临时性、非全日制、弹性工作等多种形式实现灵活就业。

2.统筹抓好农民工和困难人员就业。加强与劳务输入地区对接,将农民工尽量稳在当地、稳在企业。建立健全农民工就业监测制度,鼓励农民工通过回归农业、农村电商、自主创业等方式就地就近就业。实施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支持建设一批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农村创业创新园区、返乡入乡创业创新孵化实训基地。认定一批市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区,按规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遴选一批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建设返乡入乡创业“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推动返乡创业综合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实现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的县(市、区)返乡创业综合服务中心全覆盖。实施重点项目、重大工程、以工代赈项目优先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规模大的市场主体,按规定落实吸纳就业奖补和以工代训补贴政策。加大政府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对就业困难人员及时托底安置,对零就业家庭实行“一对一”帮扶,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3.强化企业稳岗就业。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以及困难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的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0年年底。对疫情防控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给予最长3个月的特殊时期运营补贴,补贴标准为实际减免租金费用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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