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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养老服务实行“三化”管理

摘要:

9月16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为加快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老年群体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市民政局针对我市农村敬老院、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制定了建设标准、管理制度、服务规范试行意见,指导我市养老服务机构实现“三化”管理。

在市农村敬老院建设标准方面,市民政局要求房屋吊顶要选择耐火材料,室内墙体粉刷做防碱处理,窗户采用优质塑钢材料;室内外重点地面铺设防滑地砖或水泥地面,防止院民滑跌;院民住所增设床头呼叫器和紧急呼叫系统等,同时加强门卫管理,安装视频监控设备,配备烟感报警系统,安装自动喷淋系统;建设或改造标准化水冲式厕所;分别设置男女沐浴间;配齐冰柜、消毒柜及食品留样柜,实行生熟食分开存放;建立扶志超市,实施积分管理,鼓励老年人发挥余热;配备健身器材、棋牌、音响等文体娱乐设施,丰富院民的精神文化生活;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配备护理床、轮椅、拐杖等简易护理设备设施等。

在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方面,市民政局要求选择老年人相对集中、交通便利的地方,设施建设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方便老年人活动,并尽量靠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应设计日间休息室、休闲娱乐室、图书阅览室、康复保健室和配餐就餐室,总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至1600平方米。新建居民住宅区要按照每百户不低于30平方米的标准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

在农村幸福院建设方面,市民政局要求充分利用农家大院、闲置校舍、农家书屋或者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等资源,建设农村幸福院。农村幸福院要尽量靠近村卫生室,向本村留守、独居、高龄、特困对象和非五保困难老年人提供日托、助餐、娱乐、康复等服务,具备日间休息室、休闲娱乐室、餐厅、室外活动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责任编辑: 黄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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