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秋节、国庆节“两节”临近,食品消费进入旺季,为确保人们“舌尖上的安全”,9月18日,市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合理防范风险,科学饮食、消费。
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采购食品应尽量在市区大中型超市、食品商店、大卖场、规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等食品销售点选购食品,不要在无证照食品摊点或食品摊贩处选购食品,不购买有异色异味或来历不明的食品;选购定型包装食品时应注意外包装上的标识或产品说明书及成分、生产日期、生产许可证号等信息是否清楚、齐全;选购散装食品时应注意盛放食品容器上是否有食品名称、配料表、保存条件、生产日期、食用方法等。
作为节日食品,市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谨慎网购月饼,增强风险意识。由于网购月饼无法直接感受到实物的状况,因此,应尽量找具有正规运营资质、信用评价高的网站和商家购买;要与商家确认月饼的保质期,尤其是一些现做现卖的手工月饼,明确邮寄时间,以防过期。此外,务必要求商家出具相关有效票据,并妥善保存。
节日期间不少人选择外出就餐。市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外出就餐时应看餐饮单位是否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合法证照,尽量选择卫生条件好、卫生设施全、信用等级评价高的餐饮单位。此外,还要注意疾病防控,餐前洗手,使用公筷,注意分辨食品是否变质、是否有异味等。
节日期间家庭聚餐时也要注意食品安全。不生食淡水水产品,生食深海水产品也应谨慎;尽量不要食用“新奇”“野味”等不常食用或从未食用过的食物及易过敏食物,特别是老年人、幼儿、孕妇及抵抗力较弱人群更要重视;不要采摘、购买、食用有关部门明令禁止、来历不明的食物(如织纹螺、野生蘑菇等),以免发生食物中毒。
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大家,如果发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及购买的食品存在食品安全问题,或者发现身边有食品违法行为时,请及时拨打电话12315或者2977088进行投诉或举报。
责任编辑: 黄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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