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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居之城入画来

——我市深入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侧记

摘要: 一座城市的美在于灵性,灵性的美来源于滋养万物的水,水是一座城市的血脉。

一座城市的美在于灵性,灵性的美来源于滋养万物的水,水是一座城市的血脉。

“这是之前的许昌吗?”许多外地游客惊叹,他们实在无法将眼前这胜似江南的美景与印象中缺水的许昌联系在一起。近年来,经济社会飞速发展的许昌拥有多张城市名片,水生态文明城市则是这些名片中亮眼的一张。

近年来,我市通过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优化了城市水系格局,提升了防洪排涝能力,推进了用水方式的转变,为城市打造了如诗如画的滨水景观,为发展集聚了雄厚的生态优势,为百姓发放了丰厚的民生红利,赢得了市民一致拥护和称赞,实现了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

特别是今年以来,我市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和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统筹治理的治水新思路,全面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兴利除害的现代水网体系,不断提升城乡供水保障能力,改善城乡水生态环境质量,拓展水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打造生态环境更加优美、城乡发展更加协调、群众生活更加美好的“宜居之城”。

科学谋划 实现水梦

秋日的阳光洒在北海水面上,微风吹起层层涟漪。亭台楼榭、绿树掩映,漫步其中既能欣赏到小桥流水的古典韵味,又能感受到现代化的园林艺术。

2015年的秋天,对于许昌来说是收获满满的。9月1日上午9时整,在颍汝总干渠坡张闸,随着闸门的慢慢升起,伴着群众的欢呼声,颍汝河水缓缓注入河道,许昌市市区河湖水系连通工程正式开始试蓄水。

历时25天,调水989万立方米,市区河湖水系绽放出迷人的风采。

许昌是全国严重缺水城市之一,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不足全省的一半,仅为全国的1/10,历史上曾限时供水、排队接水,河湖几近断流,污染问题突出,生态环境恶化,“水问题”严重制约着许昌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约着人民群众幸福指数的提升,治水兴水成为全市人民的强烈期盼。

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到国家“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而水生态文明建设又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基础和支撑,更是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题中之义。

2013年5月,市委、市政府紧紧抓住水利部在全国开展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即将建成通水这一重大历史机遇,积极开展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2013年7月,许昌市被水利部列为全国首批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

我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起步快、抓得紧、工作实,项目建设实现了“三年任务,两年完成”,整体进度走在了同批试点城市的前列。试点期间,共投资81亿元建成9大类56项示范工程,同步构建起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体系,通过三年来的不懈努力,创造了治水兴水的“许昌速度”。中心城区河湖水系连通工程全部完工,形成了以110公里环城河道、5个城市湖泊、4片滨水林海为主体的“五湖四海畔三川、两环一水润莲城”的水系格局,呈现出一幅“河畅、湖清、水净、岸绿、景美”的生态画卷。特别是拥有500年历史、全长5.3公里的护城河修复环通,开通了水上巴士,“泛舟河上、环游许昌”成为现实。

2017年4月,许昌市试点建设高分通过了水利部和省政府的联合验收,成为全国继济南市之后第二个通过验收的城市,2018年3月,正式被水利部授予“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称号,在全国“树立了标杆,做出了示范”,为中西部缺水型地区建设水生态文明作出了有益探索。

持续推进 水兴惠民

随着我市水系连通工程的通水、蓄水,优美自然的河岸线,错落有致的绿化带,质朴的亲水平台、步行栈道,石砌护坡打造的“会呼吸的河道”,一汪汪清水滋养着这座城市的品质生活。

奖牌拿到手,创建不松手。为持续巩固拓展提升水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我市以提高水安全保障能力为目标,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创建节水型社会,持续修复水生态,治理水环境,防治水灾害,高效调配水资源,努力构建完善的现代水网体系。

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建设“智造之都、宜居之城”的有力保障。我市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深入推进河长制任务落实,有效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市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提升。2019年,市级河湖长巡河43人次,县级河湖长巡河660人次,乡级河湖长巡河1.8万人次,村级河湖长巡河18.2万人次。印发了14条市级河流河湖长制工作“问题、任务、责任”三个清单,市、县两级河湖长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先后组织召开全市3次推进会议、5次联席会议,开展8轮69次核查暗访,对发现问题进行跟踪督办,约谈5个乡级河湖长,有力地推动了县、乡两级河湖长责任落实。全市7条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管理范围测量及公告已经全部完成,规模以上河湖四乱问题71件已全部销号,严厉打击非法采砂,确保了河势稳定和防洪安全。此外,全市小微水体设立河湖长,打通河湖管护治理“最后一公里”,探索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工作体系,形成了治河护河强大合力。

稳步推进四水同治项目建设。2019年度谋划四水同治项目7大类49个,总投资121亿元,2019年度计划投资34.4亿元,截至2019年12月底,累计完成投资38.5亿元,占年度投资112%,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2020年度谋划的颍汝干渠综合整治二期工程、再生水输送工程和沙陀湖调蓄工程等6大类45个项目,总投资118亿元,年度计划投资32亿元,截至目前,累计完成投资15.2亿元,占年度投资48%。

此外,我市着力将水生态文明建设从中心城区向县域扩展,以全方位生态建设为目标,以水生态建设修复提升为基础支撑,建成沿河湿地公园旅游休闲景观长廊。依托城市中轴水系打造了3300亩中央公园,4个国家级湿地公园试点建设、颍汝总干渠综合整治、长葛市清潩河综合整治项目等项目相继开展,许昌大生态文明格局日益成形,整体生态文明环境快速完善提升,群众成为治水兴水的最大受益者

从严管护 清水润城

良好的生态环境,如今已经成为许昌的一张名片,是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砝码,是我们建设“宜居之城”的底气所在,也是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为了维护来之不易的建设成果,2016年4月《许昌市中心城区河湖水系管理考核奖惩办法(试行)》印发施行,成立市河湖水系水源调度中心和市中心城区河湖水系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水系统一调度、统一监督管理。水系监督管理通过日巡查、月通报、年综评的方式实施。

建立市级监督、区(市)级管理、企业实施的三级管理体制,形成河湖长制、领导分包责任制、日常巡查制的三级管护责任制。采取网格化管理模式,每日组织40余人次的巡查队伍对110余公里水系开展日常巡查监督全覆盖。每月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水利、城管(含园林)、住建、环保、体育、民政方面的专家,对中心城区河湖水系管护情况进行实地集中复查评分,邀请市委宣传部、财政局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监督组,全程参与监督。截至2020年8月底,共进行54次月通报,派遣问题总数74524件(已整改61773件,整改率83%);奖励145万元,罚款367.5万元。因污水入河造成水体污染问题,共追缴水费33万元。

《许昌市中心城区河湖水系保护条例》于2018年10月1日颁布实施,成为我市首部地方性涉水法规。2019年12月,《许昌市中心城区河湖水系管理奖惩办法》修订通过。

与此同时,我市认真落实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讲话精神,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连续4年全省第一(2014、2015、2016、2017)。强力推进自备井关闭,累计关闭自备井1271眼,压采地下水3454万立方米,中心城区浅层地下水平均回升3.1米,有效涵养地下水源。

当前,我市水生态文明建设站在了新的起点,打造近悦远来的“宜居之城”,推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在许昌深度实践需要我们的共同努力。不久,一座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宜居新城将为许昌百姓带来更多幸福感和获得感。

责任编辑: 黄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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