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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全城传唱的文明之歌

——写在许昌成功蝉联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之际(上)

摘要: 面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这场“大考”,许昌矢志不渝、认真“做答”。

面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这场“大考”,许昌矢志不渝、认真“做答”。

11月20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隆重举行。许昌以河南第一、全国第七的优异成绩,成功蝉联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实现“三连冠”。

志愿者在魏都区西关街道办事处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为老人戴红围巾。 记者 牛书培 摄

这份沉甸甸的荣誉,再次深深地镌刻在我们这座中原小城的精神图腾上。20年的创建路上,许昌经历了从“创牌”到“保牌”,从“创建文明城市”到“建设城市文明”的一次次跨越,走出了一条具有许昌特色的文明城市创建之路。

【顶层推动】 全民参与构建文明创建“大格局”

菜市场整洁干净,停车整齐有序,垃圾分类更加规范,城市交通越来越顺畅……

文明其表,制度其里。城市文明的成长和成熟,离不开制度的支撑。

在许昌,文明创建作为“一把手”工程,被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各县(市、区)年度重点工作,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一线督导,分管负责同志全程跟进。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了谁?许昌从创建之初便给出了答案:全体市民。

自2001年开始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许昌经过不懈努力,于2015年2月首次荣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2017年11月,经中央文明委复查、审核、确认,许昌蝉联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如今,许昌再次捧回这块“金灿灿”的奖牌,成功实现“三连冠”。

荣誉来之不易,保持更需努力。多年来,历届市委、市政府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理念,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统领各项创建工作,走出了一条具有许昌特色的文明城市创建之路。

许昌市历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创建工作,专门成立了高规格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由主要领导分别任政委和指挥长,市委副书记任常务副指挥长,相关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政府副市长、市政协副主席任副指挥长,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兼任创文办主任。各地各单位均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挂帅的创文机构,建立了上下一致、左右协同的创建领导体制。

在2017年召开的张家港会议上,我市文明城市经验做法进行了交流。对照全国先进城市的经验做法,我市明确了市委、市政府在文明城市创建中的主体责任,对市文明委领导架构进行了调整,由市委书记担任市文明委第一主任,市长担任市文明委主任,进一步强化了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领导。

参照全国先进城市的经验做法,我市结合自身实际,以文明城市创建为统领,制定了诚信许昌、书香许昌、文明交通、公益广告、志愿服务、文化强市等七项工作的具体实施意见,瞄准全面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重点、薄弱环节和“短板”,突出为民惠民的宗旨,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实现新突破。

【以人为本】 精耕细作让城市更显“规则与温度”

文明牵着民生,文明城市创建的标准对应着民生的方方面面。“群众的呼声,就是干事的指南。”我市坚持把人民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提升作为基本评价指标,攻坚城市顽疾,补齐民生“短板”。

11月20日一大早,魏都区东大街道办事处文惠社区网格长杨敏就开始忙碌了。他每天到居民家中走访,了解居民的诉求,有时候还会帮助他们处理生活中的琐事。

文惠社区党委书记张瑞敏告诉记者,在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他们开展了“进百家门、知百家情、解百家忧”的“三百走访”活动,通过逐户走访、调查摸底,收集群众的诉求,普及文明知识,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

干净的路面、美观的文化墙……位于市区议台路附近的塔湾三组C支巷,整洁的环境让居民很舒心。5月前,这条巷子是附近居民心中的难题。

2018年,我市开展“四改一增”工程,计划对中心城区88条老街道进行改造提升,包括魏都区41条、建安区1条、市本级46条,2018年完成30%,2019年完成40%,2020年完成30%,彻底解决老街道路不平、灯不明、水不通等问题。目前,88条老街道已全部完成改造提升。

近5年来,许昌市不断提升环卫装备水平和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城区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100%。我市还出台了《许昌市市容管理条例》,使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道路。

如今,环境卫生已成为许昌市一张亮丽的名片,穿梭在城市各条道路的“城市美容师”不仅见证了城市之变化,而且受到市民尊重。

公安、住建、城管、市场发展服务等职能部门开展了文明交通集中整治,背街小巷、老旧庭院改造提升,市容市貌治理,集贸市场专项整治等活动,使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城市宜居程度进一步提升。

据统计,近6年来,许昌市财政累计投入民生领域资金1000多亿元,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例保持在70%以上,城市发展既有速度又有温度。在今年发布的《河南社会治理发展报告(2020)》中,许昌的城市宜居度居全省首位,居民幸福感、获得感排名再度位居全省前列。

文明是一个城市的软实力,是城市大发展、群众得实惠的最好诠释。文明创建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我市将积极对标先进地区经验做法、城乡群众需求期盼,持续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市民。

【突出特色】 用法治思维建设文明城市

群众满意的现代化法治文明城市必定是政治民主、法律严明、秩序优良、和谐稳定的城市。因此,一座文明城市需要用法律进行维护和保障。

许昌在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不断创新,将法治与德治有机结合。我市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许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许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标志着许昌人的文明举止将被纳入法治化范畴,对许昌市整体文明水平的提高将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

进入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期待更加强烈,对社会风气、文明意识的要求更高。如何发挥好法律法规维护良好社会秩序、树立文明社会风尚、培育和谐人际关系的保障作用?

《许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紧扣市民反映强烈的问题,着重突出与市民日常生活和工作密切相关的领域,从维护公共秩序、公共环境卫生、文明出行、文明养犬、文明餐桌、噪声污染、公益慈善、志愿服务和见义勇为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并从宣传、教育等方面引导和激励,促进市民养成文明习惯。

在创建文明城市过程中,我市积极顺应信息化潮流,将数字网络信息技术应用到城市管理工作中,促进智慧城市建设再上新台阶;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技术,推广便民服务平台,扩大覆盖面,提高利用率,让更多群众享受到便民服务。

创文,我们永远在路上!

责任编辑: 连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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