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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累计完成器官捐献115例

位居全省前列

摘要:

4月8日,记者从许昌市红十字会获悉,近日,全省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十周年纪念表彰大会举行。许昌市红十字会被评为“河南省器官捐献工作先进集体”,许昌市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主任刘汉毅获“河南省器官捐献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截至目前,我市已完成器官捐献115例,位居全省前列。

2011年11月14日,44岁的禹州市梁北镇杜岗寺村村民王松枝捐献器官,开启了许昌市器官捐献事业的先河。之后,越来越多的捐献者在我市涌现,如王中华、陈磊、李晓飞……

4月1日、4月2日,我市年仅37岁、25岁的小林和小锋,遇车祸抢救无效,走完了人生旅程。得知其死亡的消息后,小林和小锋的家人悲痛万分。经过商讨,他们决定通过捐献器官这一特殊的方式,让小林和小锋的生命延续下去,帮助他人重新燃起生的希望。

据了解,多年来,在许昌市红十字会、许昌市卫健委和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医护人员的积极配合下,我市已完成器官捐献115例、遗体捐献7例、组织捐献4例。

“器官捐献是挽救垂危生命、弘扬人间大爱的高尚事业。随着社会的发展,相信会有越来越多的人怀着尊重生命、让已逝亲人的生命在别人身上延续的美好心愿,接受和支持器官捐献工作,共同推动我市器官捐献事业的发展。”许昌市红十字会相关负责人说。


责任编辑: 连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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