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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办公室:法律服务进乡村 为民办事践初心

摘要:

为落实市委关于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近期,市委办公室发挥自身优势,开展了市委法律顾问服务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

本次活动共组织10名市委法律顾问组成2个服务小分队,选取23个集体经济发展较好的村开展法律服务。活动中,市委法律顾问向村“两委”干部及村民宣传解读了集体经济资金管理使用、土地承包、劳动合同签订、企业经营等方面法律法规,了解并回应了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转等方面的涉法问题和困难。在座谈中,对规范村“两委”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村办企业的关系、正确区分村“三资”与村办企业税收、规范资金入股等困扰集体经济健康发展的问题,以及个别村存在的土地不合理出租导致群众利益受损的现象,市委法律顾问给出了专业的法律建议,受到了群众的欢迎和好评。

本次活动共收集问题、困难及建议100余条,现场能解决的均及时予以解决。关于基层和群众反映的合作社运营、村办企业所有权与管理权分离等深层次的法律问题,市委法律顾问将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专题研究,形成专门建议供市委参考,为解决制约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法律瓶颈问题提供对策建议。


责任编辑: 连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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