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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见面会召开

潘冰史根治刘涛王志宏等参加

摘要:


9月17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专员潘冰带领省生态环境保护第五督察办公室一行莅临我市调研指导,并召开见面会。市委书记史根治主持会议并作表态讲话,市长刘涛介绍我市相关工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第五区域督察办主任马培武,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王志宏,副市长卢希望参加会议。


潘冰介绍了区域督察办的主要职责任务,通报了许昌督察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并强调,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尤其要高度关注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建设,高标准推进督察整改工作,加快西部矿山生态修复,大力实施结构调整等治本措施,提高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强力推进大气污染、水污染治理,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史根治简要介绍了许昌市情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并表示,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省委跨区域设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是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和重大抓手。许昌将提升政治站位,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发展问题,进一步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扛稳重大责任。深化标本兼治,围绕“两个确保”“十大战略”,尤其是绿色低碳转型战略,对未来五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努力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上取得显著成效,在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上取得重大成果,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全力支持配合,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对督察组提出的问题差距、意见建议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刘涛介绍,许昌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着力扛稳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升。一是着力抓好大气污染防治。突出抓好扬尘污染防治,全面实施夏季臭氧协同控制,积极推动涉气企业深度治理,加快建设北方城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二是着力抓好水污染防治。持续巩固水源地整治成效,分类施策治理河湖水生态,全面加强水监测执法,统筹推进灾后水环境保护。三是着力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落实。严格落实“双交办”“三核查”“四不放过”原则,确保中央督察反馈交办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四是着力抓好“无废城市”建设。探索城市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新路径,4个专项模式在全国推广。


据悉,截至9月15日,我市7项环境空气质量指标实现“六降一减”,在全省排名较好。 


责任编辑: 龚政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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