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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法庭进乡村 司法便民暖人心

摘要:

襄城县人民法院庭审现场。 姚晓芹 摄

本报讯(记者 李小娟 通讯员 姚晓芹)4月13日,在襄城县王洛镇岳寨村,襄城县人民法院巡回审判了2起家事纠纷案件。这2起案件的当事人为一家兄妹7人,老大与6个弟妹互为原被告。

73岁的岳某是家中长子,下有2个弟弟4个妹妹。婚前,岳某被过继给本族的伯父,并以此为由不对亲生父母尽赡养义务。2021年3月,岳某的亲生父亲去世,由于其系退休教师,去世后单位补助丧葬费、抚恤金等共3万余元。岳某将这笔费用擅自领取,且不愿分给6个弟妹。今年2月23日,岳某的6个弟妹将岳某起诉至襄城县人民法院,要求平均分配父亲的丧葬费、抚恤金。今年3月22日,岳某将6个弟妹诉至襄城县人民法院,要求继承父亲的遗产1万元。

立案后,这两起案件分别由襄城县人民法院王洛法庭庭长王丽霞、副庭长葛梦阳负责办理,两人多次与岳某兄妹打电话沟通,并到岳某兄妹所在村庄找村干部了解情况,村干部也多次组织岳某兄妹进行调解,但岳某兄妹始终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考虑到家事案件日益增多,原被告人数众多,为减少当事人诉累,满足乡村群众司法需求,引导村干部和群众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王丽霞、葛梦阳商议后决定把法庭设在岳寨村村委会。

当日9时,在岳寨村村委会,襄城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准时开庭。岳某兄妹7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均到庭,村里的干部和群众闻讯纷纷赶来旁听。庭审中,原被告及委托代理人围绕争议焦点进行充分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休庭后,王丽霞、葛梦阳再次组织岳某兄妹7人采取“背对背”“面对面”方式进行调解,从法、理、情多个角度引导当事人权衡利弊,释法明理,并围绕争议焦点提出调解方案。

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岳某兄妹7人就共有纠纷一案达成和解,平分了父亲的丧葬费、抚恤金。至于继承纠纷一案,目前仍在调解中。

“巡回审判不仅拉近了法官与群众的距离,提高了当事人对法官的信任感,而且让更多老百姓直观、全面、清晰地了解了庭审活动,并通过自己身边的案例,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起到了很好的普法效果。”襄城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该法院将定期选取贴近民生的典型案件,特别是婚姻家事纠纷、相邻权纠纷等案件,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工作,走进乡村地头,就地调解、就地开庭。 

责任编辑: 龚政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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