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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保市场稳物价严厉打击违法犯罪

2022-05-09 17:11:15 来源: 建安区 作者: 李敏 胡新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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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建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市活动办《关于运用万人助企联乡帮村机制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歼灭战的紧急通知》要求,和区委、区政府、区活动办的工作安排,从全局着眼,压实责任,全方位推动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到位。

强化组织领导,迅速动员部署。该局迅速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业务主管为副组长的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督查领导小组,抽调业务骨干组成督查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对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细化,进一步明确重点监管领域、监管对象、监管盲区,督促16个乡镇(街道)、开发区全面抓好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落细。

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稳定市场秩序。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保障蔬菜等生活必需品及防疫用品价格稳定,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良好价格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和《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对全区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确保物资充足、市场稳定、价格平稳,为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筑起一道“市场监管”防线。

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维护正当权益。辖区各市场经营单位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强价格管控,稳定价格水平;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切实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经营者开展促销活动时,不得利用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过快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除生产自用外,不得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有排除、限制竞争的价格垄断行为;各经营者应当加强价格自律,强化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意识;建立和完善内部价格管理机制和纠错机制,及时妥善处理价格纠纷。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该局将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查实的典型案件将公开曝光,为全区人民身体健康和社会大局稳定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 龚政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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