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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致全市电动车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倡议书

摘要:

各电动车生产企业、销售商家及广大消费者:

为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规范电动车生产经营行为,促进电动车行业健康发展,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规定,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国市监标[2019]53号)、许昌市道路交通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许昌市中心城区电动车标识牌补发工作通告》等要求,现对全市电动车生产企业、销售商家及广大消费者发出以下倡议:

电动车生产企业及销售商家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觉遵循公平、合法、诚实、守信的原则,切实做好行业自律,做到守法生产经营,严禁生产、销售以下电动车:即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标准》(GB17761-2018)的,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拼装的电动车;未列入国家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电动车。电动车销售商家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要求,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在销售过程中要验明产品合格证、CCC认证证书及其他标识。根据《许昌市中心城区电动车标识牌补发工作通告》规定,即日起至2022年8月20日补发电动车标识牌,补发方式及要求详见《通告》,请各电动车销售商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切实做好电动车挂牌销售工作。

为确保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在购买电动车时,消费者要通过正规销售渠道进行选购,拒绝购买不符合国标、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未取得CCC认证、以及非法改拼装的电动车;拒绝购买非法拆解、改装和维修后销售的充电器、锂离子电池。购买电动车时,要注意核对铭牌、CCC认证及产品合格证明等料,索要正规发票并妥善保存,以备后续维修保障。

各电动车生产企业及销售商家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通告》等要求,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且经告知仍未整改的电动车生产企业及销售商家,我局将依法从严查处。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电动车过程中,如果购买到不合格产品,或发现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可以拨打12315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举报。

真诚希望全市电动车生产、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迅速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共同构建安全、和谐、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

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5日


责任编辑: 龚政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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