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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法规制度 规范主体行为

建安区召开规范招标投标工作推进会

摘要:

8月30日上午,建安区召开规范招标投标工作推进会,传达学习了《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文件精神,区发改委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别对文件进行了解读。

《意见》共提出5方面20条具体政策举措,对于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提高国有资金使用效益、预防惩治腐败具有重要意义。自9月1日起,建安区将认真贯彻执行该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法规制度刚性约束作用,更加规范有序开展全区招投标活动,大力营造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市场环境,有力实施“2236”区域发展计划,高标准推进建安区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建设。

一是明确权责划定边界。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整肃投标人不法行为,约束专家评标行为,加强招标代理机构日常监管,推动形成权责清晰、监督有力的招标投标治理环境。

二是健全管理结果并重。有序引导招标投标活动由程序控制单一型向程序控制和绩效结果并重型转变,扭转实践中重采购程序、轻采购结果的不良倾向,推进形成标前、标中、标后全链条闭环管理。

三是强化约落实责任。推动行政监督部门切实履职尽责,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完善随机抽查、智慧监管、信用监管手段,与公安机关建立有效的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协作配合,严厉打击违规违纪违法犯罪行为。

四是创新机制提升实效。大力推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积极吸纳近年来地方探索推行的招标文件公示、评标报告审查、合同履约验收、招标项目绩效评价、远程异地评标、内部举报人、行刑衔接等制度机制创新,提升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的实际效果。(李敏 韩玲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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