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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思用党的二十大精神” 主题征文活动的启事

《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指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全国的首要政治任务,要善于运用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方式,采取富有时代特色、体现实践要求的方法,在拓展广度深度上下功夫,使学习宣传既有章法、见力度,又重质量、强效果。

按照中央、省委、市委要求,近期全市上下迅速掀起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热潮,各级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紧密结合思想实际,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并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在学习、宣传、落实上创造出了一些好经验、好方法、好模式、好典型,让党的二十大精神走进群众心里、在基层落地生根。

为汇聚让群众“听得懂、能领会、可落实”的特色做法,打造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交流借鉴的“第一课堂”,切实把宣传力量凝聚到党的二十大确立的目标任务上来,自觉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宣传使命,努力为许昌加快建设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和“五个强市”提供强大的价值引导力、文化凝聚力和精神推动力,许昌日报社决定开展“学思用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征文活动。

一、征文对象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及各级各类单位、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群众。

二、征文内容

征文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重点讲述、记录各级各单位、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心得体会、所思所悟,宣传、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创造性举措、创新性实践,以及对学习、落实好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思考和建议。

三、征文要求

征文要立场坚定、观点鲜明,开门见山、重点突出,结合实际、招法管用,说理透彻、文字精练,真正写出好经验、好做法、好招数、好理念,推动我市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取得扎扎实实的效果。

每篇稿件1000至2000字,投稿者应对作品拥有完整的著作权,并保证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来稿版权归活动主办方所有,活动主办方有权对征集作品公开发表、结集出版、播出推送、展览展示等。

四、征集时间和奖项设置

从即日起到2022年12月31日。征文将评选出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20名和优秀奖若干,择优在《许昌日报》重要版面刊发,并在征集活动结束后予以通报奖励。

经组织推荐报送的,推荐单位要对作品进行初审,加盖公章并扫描后,将扫描件和Word文档报送。个人自行报送的,直接上报。所有投稿作品邮件名称请标注为“单位名称(个人无须填写)+作品题目+作者姓名+手机号码”字样。

征文请发至邮箱:xcrbllb@163.com xcrbzbs@sina.com

联系电话:4396848

许昌日报社  

2022年11月7日 

责任编辑: 龚政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