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董全磊 通讯员 王东方)昨日,记者从许昌市公安局获悉,截至1月29日,我市公安机关适用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先后刑事打击306人,行政处罚117人,罚款45.32万元,捣毁诈骗窝点19个,侦破案件205起。
一个个数字,彰显了许昌公安机关竭力守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责任和担当,对电信网络诈骗分子形成了有力震慑,是我市公安机关扎实开展“雷霆1号”反诈专项行动的一个缩影。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河南省公安厅决定,自2023年1月1日至3月31日,在全省公安机关组织开展“雷霆1号”反诈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打防治理力度。
“雷霆1号”反诈专项行动启动后,许昌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相关工作。全市公安机关迅速行动,向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持续发起猛烈攻势,依法集中打击惩处一批违法犯罪人员,侦破一批案件,整治一批重点行业和部位。
1月1日,许昌市反诈中心综合研判案件时,发现一条网络招嫖犯罪线索。在工作专班的统一指挥下,许昌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和魏都分局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全力侦办。条件成熟后,专案组民警在湖南、河北等地开展抓捕行动,成功打掉以犯罪嫌疑人张某为首的网络招嫖诈骗犯罪团伙,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53人,扣押作案手机80余部、电脑10余台、赃款300余万元。
1月4日,许昌市反诈中心通过对“两卡”犯罪线索的综合研判,联合襄城县公安局,成功打掉一个在境内利用简易组网为境外诈骗窝点实施诈骗服务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4人,扣押作案手机5部,缴获网关设备等作案工具。
1月10日,许昌市反诈中心联合长葛市公安局,抽调精干警力,奔赴贵州、江苏、湖北、河北等地,成功打掉3个从事电信网络诈骗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23人,行政处罚8人,累计罚款5万余元。
“打”是手段,“防”是关键。在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持续严打的同时,我市公安机关还全方位、多角度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专项宣传活动。民警、辅警针对刷单、网贷、网络投资诈骗等多发警情,线上,充分发挥微信、抖音、微博等新媒体平台的作用,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及时揭露诈骗犯罪手法和伎俩;线下,广泛开展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等活动,引导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识骗、防骗能力。据统计,今年以来,我市公安机关先后制发宣传手册3万余份,编发警情通报8期,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10余场次,发送防骗短信1200余万条次,引导下载“国家反诈中心” App70万余人次。全市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发生量同比下降55.9%,人民群众损失资金数额同比下降59.3%。
诈骗一日不绝,反诈一日不止。据悉,我市公安机关将采取更多卓有成效的措施,开展更多接地气的活动,向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持续发起猛烈攻势,始终保持高压震慑态势,竭力捂好群众的“钱袋子”,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责任编辑: 龚政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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