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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14个家庭获评 省婚嫁“新事新办好家庭”

培育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是推进婚俗改革、弘扬时代新风的重要内容和必然要求。8月18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在省民政厅、省文明办、省农业农村厅、团省委、省妇联等开展的婚嫁“新事新办好家庭”选树活动中,我市14个家庭上榜,占全省受表彰家庭的近1/4。

据了解,自去年6月起,省民政厅、省文明办、省农业农村厅、团省委、省妇联等在全省开展婚嫁“新事新办好家庭”选树活动。经过家庭自荐、组织推荐、县级核查、市级初选、省级评定等环节,近日,省民政厅等有关部门联合下文,表彰中牟县李华航等55个家庭为婚嫁“新事新办好家庭”,我市14个家庭入选,其中,鄢陵县、襄城县各4个,魏都区、禹州市、长葛市各2个。

此次选树的14个婚嫁“新事新办好家庭”,是以实际行动营造健康向上、节俭文明婚嫁新风的优秀代表,展示了我市人民群众良好的精神风貌,也为全市即将步入婚姻的年轻人树立了榜样。

“去年,鄢陵县被省民政厅确定为第二批婚俗改革试验区后,我们充分发挥婚姻登记处的主阵地作用,向来结婚登记的每对新人大力宣传政策,把婚俗改革工作与弘扬新风正气、公序良俗结合起来,与培育淳朴民风、良好家风结合起来,深入挖掘婚嫁新事新办先进典型。在此次评选中,我县共有4个家庭获得该荣誉,将进一步推进我县婚俗改革试点工作。下一步,我们将对这4个家庭进行表彰。”鄢陵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主任韩俊霞说。

“今后,我们将协同各相关部门继续深挖新事新办涌现的先进典型,以榜样力量引领婚俗新风尚,大力推动婚俗改革,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更新思想观念,推进移风易俗,革除高价彩礼、盲目攀比、铺张浪费、低俗婚闹等陈规陋俗,进一步弘扬文明、节俭的婚俗新风尚,让许昌的文明之花开得更鲜艳。”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负责人表示。

编辑:贾同岭  校对:龚政明

责编:杨伟峰  终审:刘力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