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高伟山)9月15日,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办公厅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研究审议《许昌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许昌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2023—2027)和2024年地方立法计划(草案)》等事项。市委书记史根治主持会议并讲话。
市委副书记、市长刘涛,市委常委王自合、张庆一、李选才、王如厂、白明星、黄河出席会议。市领导刘保新等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办公厅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系统回答了新时代办公厅的政治要求、职责定位、主要任务、工作标准、队伍建设等一系列重要问题,是新时代新征程做好“三服务”工作的根本遵循。全市办公室系统要牢记“党办姓党”重大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全力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到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落地见效。要提升政治能力,坚持“身在兵位、胸为帅谋”,发挥好“统”的作用,做到反映情况及时精准、出谋划策务实管用、督办落实一抓到底、服务保障优质高效。要落实政治责任,强化服务意识,树立良好形象,努力走在最前列、当好“排头兵”,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
会议审议通过了《许昌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强调要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紧盯发展“堵点”“盲点”、民生“热点”“焦点”,开展“小切口”立法,切实增强立法呼应群众关切、推动改革发展的作用。要深化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全面提升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助力打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会议在审议《许昌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2023—2027)和2024年地方立法计划(草案)》时强调,要牢牢把握立法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紧扣高质量建设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和打造“五个强市”,更多关注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的立法项目和需求,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要坚持立法为民,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凝聚最大社会共识,不断提升立法质效。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编辑:肖 涛 校对:贾同岭
责编:龚政明 终审:刘俊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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