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本报记者 牛书培 摄
本报讯 (记者 高伟山)根据市委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安排,5月10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举行集体学习研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论党的自我革命》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关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有关要求。
市委书记史根治主持会议并讲话。市领导刘涛、黄旭东、王志宏、刘保新、王自合、张庆一、李海峰、王如厂、汤超、白明星、王富民等参加集体学习。
会上,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进行了集体学习。史根治、王志宏、刘保新、张庆一、白明星、来俊军作交流发言,其他成员作书面发言。
史根治指出,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各级党组织坚持“实”的导向、发扬“实”的作风、务求“实”的效果,有力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实现了良好开局。下一步,要以通读精读研读《条例》为重点,进一步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带头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史根治强调,一要始终忠诚核心、拥戴核心、捍卫核心,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自觉对标对表,及时校准偏差,坚决防止“七个有之”,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要始终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敬畏组织,自觉践行“四个服从”。切实强化组织意识,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民主与集中、自由与约束的关系。严格遵守组织制度,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接受组织生活锻炼。自觉接受组织监督,经常对照《条例》中的“负面清单”检视自身、规范言行,在主动接受监督中把组织纪律落到实处。三要始终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切实发挥“关键作用”。带头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既要严以律己、当好表率,加强党性修养,站稳群众立场,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组织上的老实人,也要对分管单位和部门从严管理,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共同巩固提升许昌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编辑:王辉 杜鹏勃 校对:孙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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