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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正式启动

年满16周岁的城乡居民可参保

摘要:

  今后,不能参加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许昌县城乡居民,也有了可靠的养老保障。近日,记者从许昌县新农保局获悉,自7月26日起,许昌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正式启动。至此,许昌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正式合并实施,这也标志着许昌县统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从制度层面实现全覆盖。

  据悉,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和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均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或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构成,目前个人缴费标准设有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参保人可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其中,对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的群体,可由试点县(市、区)政府为其代缴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凡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居民,年满60周岁,即可按月领取养老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可补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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