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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了 城 市 更 美 好 ——我市首部地方性法规诞生记 本报记者 雷剑德 刘磊 通讯员 杨长杰 崔睿

摘要: 对已在市区从事环卫工作多年的环卫工董培栋来说,今年的12月7日绝对是个值得纪念的日子——当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郑重宣布:全市首部地方性法规《许昌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这也意味着董培栋等“城市美容师”的工作,自此又多了一部实实在在的法律...

对已在市区从事环卫工作多年的环卫工董培栋来说,今年的12月7日绝对是个值得纪念的日子——

当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郑重宣布:全市首部地方性法规《许昌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

这也意味着董培栋等“城市美容师”的工作,自此又多了一部实实在在的法律保护。

“除了高兴,还有振奋。许多困扰我们环卫工的难题将得到有效解决,也激励着我们更卖力地干活儿,把许昌打扫得更干净。”董培栋笑着说。

作为我市首部地方性法规,《条例》自2月18日被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立项,到9月30日被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审查并批准,一直备受社会各界关注。

我市“首法”立项为何会选择城市管理?又经历了怎样的过程?具备怎样的特点?

(下转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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