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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许昌市第七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决议

(2017年1月6日中国共产党许昌市第七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摘要:

中国共产党许昌市第七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于2017年1月6日在许昌召开。

全会由市委常委会主持。全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对大力实施党建“四大工程”、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行总体部署,动员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推进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在许昌落地生根,推动我市各项事业更好发展。全会听取了武国定同志受市委常委会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中共许昌市委关于大力实施党建“四大工程”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定》,听取了王忠梅同志受市委常委会委托就《决定(讨论稿)》向全会作的说明。

全会充分肯定2016年市委常委会的工作。全会认为,2016年是我市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很不平凡的一年,也是各项事业持续求进、硕果累累的一年。一年来,面对复杂严峻的宏观形势和经济下行压力,在中央和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市委常委会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作出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推动发展是第一要务,着力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团结带领全市人民树牢新理念、把握新常态、探索新途径,着力抓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各项工作,统筹推进民主法治、社会治理、宣传思想文化和党的建设等重大任务,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政治生态不断优化、发展态势持续向好,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


全会认为,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重大问题,明确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正式提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准则》和《条例》),对于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对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领导,保证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都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省委十届二次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河南省委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决定》,对全省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作出具体部署,为我们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委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全面从严治党的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党的建设取得新进步。当前,我市正致力于建设实力许昌、活力许昌、魅力许昌,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意义深远、任务艰巨、至关重要。全市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上来,不折不扣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落到实处,推动我市各项事业更好发展。

全会要求,新形势下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调研指导河南工作时的讲话精神,深入贯彻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省十次党代会、省委十届二次全会和市七次党代会精神,严格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以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为基本遵循,以大力实施“立根铸魂、固本强基、强筋壮骨、清风莲城”党建“四大工程”为重要抓手,从严从实抓好思想政治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把严的要求贯彻到管党治党全过程、落实到党的建设各方面,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持续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为决胜全面小康,建设实力许昌、活力许昌、魅力许昌提供坚强有力政治保证。

全会强调,必须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要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在思想上深刻认同核心,政治上坚决维护核心,组织上自觉服从核心,行动上坚定紧跟核心,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看齐,自觉服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严格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各项规范,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推动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着力解决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等问题,真正做到《准则》提倡的就严格执行,《准则》要求的就坚决做到,《准则》禁止的就坚决不做。要切实落实加强党内监督各项要求,把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作为重点,建立健全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切实把党内监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威力充分发挥出来。

全会指出,要大力实施“立根铸魂”工程,把思想建党引向深入。要强化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刻理解系列重要讲话的思想精髓和核心要义,深刻把握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坚定“四个自信”,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总开关”问题。要加强党性教育,强化宗旨意识,坚持开展廉洁教育和廉洁文化建设,加强党史国史和世情党情国情教育,大力学习弘扬杨水才和燕振昌精神,推动党性教育经常化,引导广大党员时刻牢记党员身份,强化党员意识,强化担当精神。要加强崇德修身,树牢法治意识,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深入实施中华文化传承工程,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推进法律和道德协同发力。要加强意识形态领导,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指导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依法加强网络空间治理,加强对报刊、广电、新媒体及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

全会强调,要大力实施“固本强基”工程,把夯实基层引向深入。要大力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入实施百村整顿、百村示范、整体提升行动计划,深化基层四项基础制度建设,抓好带头人队伍建设,健全激励保障机制,加强村级活动场所建设,结合党委、人大、政府换届,选拔优秀村党组织书记进入乡镇领导班子。要大力推进街道社区基层党组织建设,扎实推进街道“大工委”、社区“大党委”制,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的群众自治机制,推进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突出做好便民利民惠民、落实社会保障、促进就业创业等工作。要大力推进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建设,坚持动态排查、动态更新、动态核查,使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应建尽建率始终保持100%,党的工作有效覆盖率始终保持100%。要大力推进机关等基层党组织建设,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以统筹考核、述职评议、“两个责任”落实、党务干部优化、精神文明创建创新“五项机制”为抓手,引导广大党员立足岗位作表率、当先锋、比贡献。统筹抓好学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各领域党建工作。要严格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加强党员发展宏观调控,严格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十项制度,扎实推进农村无职党员 “一编三定”,抓好农村党员积分管理。要发扬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权利,坚持和完善党内民主各项制度,尊重党员主体地位,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要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坚持习近平总书记指导兰考县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标准,提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质量。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在党内营造批评和自我批评的良好风气。要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谈心谈话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

全会指出,要大力实施“强筋壮骨”工程,把从严治吏引向深入。要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更好地肩负起领导经济社会发展和推进党的建设的责任。要推行常委会及其成员职责清单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健全议事规则和议事程序,完善重要议题预告、重要决策咨询等制度,实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要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党章规定的干部条件,坚持好干部标准,注重选拔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坚持“六用六不用”,让想干事者有机会、肯干事者有舞台、能干事者受尊敬、干成事者受重用。要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健全集体讨论决定任用干部的制度机制,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要严格审核措施,坚持“凡提五必”,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要健全干部正向激励机制,建立健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机制,大力选拔优秀年轻干部,认真实施年轻干部“三重三精”实践锻炼培育工程,持续优化干部成长路径。

全会强调,要大力推进“清风莲城”工程,把党风廉政建设引向深入。要密切联系群众,持续强化各级党员干部宗旨意识,完善密切联系群众制度,改进和创新联系服务群众方法,做好网上群众工作。要持续正风肃纪,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抓常、抓细、抓长,紧盯关键节点,整治顽疾痼症,着力防范和查处各种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深入治理“为官不为”问题。要综合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准确把握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以“护林”为主要目标,重点运用好第一种、第二种形态,体现政策策略和方式方法的针对性、灵活性。要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老虎”“苍蝇”一起打,做到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加大对发生在群众身边“微腐败”问题和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要制约和规范权力运行,建立健全权责清单制度,编制修订权力运行流程图,全面落实党政机关主要领导干部“五不直管”要求,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的办事公开,强化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土地出让、国有产权转让等方面的廉政风险防控,积极防范权力寻租、利益输送行为的发生。要发挥巡察利剑作用,严格落实市县党委常委会、书记专题会议研究巡察情况汇报机制,进一步完善巡察进驻、汇报、反馈、整改等制度机制,建立移交问题线索及办理情况反馈沟通机制,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增强巡察的整改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

全会指出,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重大政治责任,把推动管党治党常态长效引向深入。各级党委(党组)必须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要做管党治党的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各级纪委(纪检组)要聚焦主责主业,各级党的工作部门要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要建立全面从严治党明责、记实、示范、保障“四项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要始终做到以上率下,牢牢抓住“关键少数”,坚持从市委常委会和各级党委(党组)做起,从市级领导干部和市委委员做起,充分发挥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示范带动作用。要着力构建长效机制,深入推进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有力的制度保障。要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责述廉、接受评议制度,完善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党建工作制度,完善问责制度,通过严肃问责追责倒逼管党治党责任落实。

全会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省委十届二次全会和市七次党代会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奋力推动我市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实力许昌、活力许昌、魅力许昌,确保在“决胜全面小康、让中原更加出彩”中走在前列而努力奋斗!


责任编辑: 高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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