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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万里大厦的物业公司向租户的员工收停车费引不满

公司交了物业费,员工还要交停车费吗?

摘要: 市住建局物业科:合同如有约定按合同执行,如无约定双方协商解决

2月13日,市民窦女士拨打本报热线电话2770000反映:我在莲城大道与百花路交叉口东北角的万里大厦上班。因为没有按照物业公司的规定每个月交15元电动车停车费,我被保安堵在门外。我们公司已经交了物业费,个人还要交停车费,一辆电动车一个月15元。他们这样收费合理吗?

记者王志鹏核实报道:当日9时许,记者来到万里大厦时,看到门口聚集了许多人,道路两侧的人行道上停着不少电动车。看到记者前来采访,被堵在门外的人很快聚集到记者周围,表达自己的不满。

租户:

交了物业费不应再交停车费

“我们觉得交停车费不合理,向物业公司反映了几次也没有得到回复。”窦女士说,她所在的公司于2016年10月份入驻万里大厦,当时并未收到物业公司收取停车费的通知。春节放假前,物业公司通知整个大厦的租户交停车费,收费标准为一辆机动车每个月160元,一辆非机动车每个月15元。

窦女士说,他们之前在市区其他写字楼工作过,但从未遇到收取非机动车停车费的情况。接到通知后,他们多次向物业公司提出反对意见,但始终没有得到答复。春节后,他们遭遇被保安堵在门外的事情。

万里大厦的租户认为,他们已经交了物业费,再让员工交停车费非常不合理。

此外,在经营过程中,有许多客户进出万里大厦。特别是一些辅导机构,家长每次骑电动车接送孩子,都要交停车费。这给他们的日常经营带来了不良影响。

物业公司:

问题商定前不再阻止车辆通行

在和租户沟通时,管理万里大厦的物业公司通知保安放行,并保证在双方没有完成协商之前,不再阻止电动车入内。

对于租户提出的问题,物业公司进行了解释。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合同中约定停车是要收费的,收费标准根据实际支出确定。

此外,随着租户大量入驻,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数量越来越多。物业公司为了使大厦的停车区域更加安全,保证通行顺畅,招聘了专门负责看车和疏导车辆的工作人员。经过前期调查,他们了解到整栋大楼租户的员工共有电动车100多辆。每个月对每辆车收15元,全部用来支付看车人员的工资。

对于租户提出的问题,他们将向公司领导反映,三四天后给租户答复。

部门意见:

合同如有约定按合同执行,

如无约定双方协商解决

现场采访结束后,记者与市住建局物业科取得了联系。该科工作人员说,他们也接到了市民的投诉,并就相关问题与万里大厦的管理方进行了沟通,目前正在等待对方答复。

该科工作人员还说,按照相关规定,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合同中对于收取停车费有约定,并且规定具体收费标准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在合同中没有约定,那么由双方协商解决。

据了解,万里大厦的开发商和业主签订的合同中有收取停车费的条款,但没有对收费标准进行约定。

“这种情况需要进行协商。”许昌市名人律师事务所的郑智勇律师说,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租户应当受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合同约束。如果他们签订的合同中有收取停车费的约定,租户应当履行。

租户如果对收费标准有异议,可以反映给业主,由业主与物业公司或开发商进行协商。租户也可以在获得业主的委托后,直接与开发商或物业公司进行协商。物业公司是为业主和租户提供服务的,没有权利阻止业主和租户进入生活或办公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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