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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响许昌品牌的强音 ——写在第二个“中国品牌日”来临之际

摘要:

品牌是生产者和消费者共同的追求,是供给侧和需求侧升级的方向,是企业乃至地方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体现。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品牌发展工作。2014年5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提出要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2016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提品质、增品种、创品牌”的工作要求。2016年6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意见》,提出设立“中国品牌日”,凝聚品牌发展社会共识,营造品牌发展良好氛围,搭建品牌发展交流平台,提高自主品牌影响力和认知度。2017年4月24日,国务院批准将每年5月10日设立为“中国品牌日”,由此拉开了中国自主品牌蓬勃发展的序幕。

近年来,许昌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实施品牌发展战略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发展大势,充分发挥商标品牌在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中的作用,大力推进商标品牌战略实施;2011年,成立了许昌市实施商标战略领导小组,印发了《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商标战略的意见》,明确目标任务,完善扶持政策,强化组织保障,在全市形成了政府正确引导、部门大力支持、企业主动运作、群众积极参与品牌创建的浓厚氛围。全社会商标品牌意识越来越强,商标品牌效应越来越凸显,形成了一批中国驰名商标和许昌知名商标品牌。截至2018年3月底,全市共拥有注册商标19040件,“许继”“众品”“瑞贝卡”“奔马”“帝豪”“黄河旋风”等17件商标相继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成功注册“鄢陵腊梅”“禹州钧瓷”和“许昌腐竹”等3件地理标志商标。许昌市被河南省实施商标战略领导小组表彰为“河南省实施商标战略先进市”和“全省商标战略工作先进单位”。商标品牌已成为许昌经济发展的重要推手,助力许昌不断深化高质量转型发展。

但是,我们也要清楚地认识到,我市在品牌建设中依然存在短板和薄弱环节,突出表现在:知名品牌数量与全国先进地区相比仍有差距,品牌核心竞争力仍待进一步提升。许昌市要想实现产业转型升级、经济提质增效,必须要高度重视品牌建设,进一步加大力度、加快速度,在全市上下进一步形成“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企业主动、社会互动”的良好氛围。

作为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机关的工商部门,对商标的监管和服务,对品牌进行规范和管理,是其基本职能之一。工商部门将进一步帮扶指导企业,培育使用保护好商标品牌,加大商标侵权打击力度,与企业、社会各界一起,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创造良好的品牌建设环境, 促进许昌经济健康、持续、快速发展而不断努力。

品牌建设任重道远。让我们以“中国品牌日”为契机,积极行动,务实推进,共同助力许昌市品牌建设再上新台阶,为我市率先实现全面小康、建设“三力许昌”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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