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日报客户端

请用浏览器扫描下载

关 闭

让农村更具吸引力

——聚焦乡村振兴战略之生态宜居篇

摘要:

5月的许昌,美不胜收。走进我市广袤的乡村,映入眼帘的是绿树掩映的道路,碧波荡漾的坑塘河渠,干净整洁的庭院,花团锦簇的乡村游园。在路口,在河边,记者不时会看到正在清扫垃圾的乡村保洁员……如诗如画的乡村美景让人沉醉。

生态宜居是乡村振兴的基础。《中共许昌市委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要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让农村旧貌换新颜,更具吸引力。

加强农村生态保护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农村的最大优势和宝贵财富。实现乡村“生态宜居”,是我市广大农民的梦想,也是我市生态建设的重点。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让农村人居环境“留得住青山绿水,记得住乡愁”,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切身福祉、农村社会的文明和谐。这就要求我们把山水林田作为一个生命共同体,进行统一保护、统一修复。要综合开展治山治矿,加快废弃矿区生态修复,提高西部山冈丘陵区林木覆盖率,重塑秀美山川;加快农田林网升级改造,建立带、片、网相结合的多树种多层次农田防护体系;打造生态廊道网络,以高大乔木和乡土树种为主、常绿与落叶树种合理搭配;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开展农村河塘清淤整治,加快实现河畅、湖清、水净、岸绿、景美目标。

【专家解读】

市水务局局长李长红:农村美是全面实施乡村战略的重要目标,而水又是农村美的重要控制要素。我们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牢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河(湖)长制在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上的统领抓总作用,大力开展农村河塘清淤整治,全面消除乡村黑臭水体,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打造“河畅、湖清、水净、岸绿、景美”的水美乡村。同时,加快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2019年全市实现村村通,夯实农民富的基本生活条件。

治理突出环境问题

当前,农村污染问题比较突出,如果不下硬功夫、狠功夫进行治理,农村环境势必会每况愈下。为此,我们要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让秀美乡村成为发展的“聚宝盆”,让良好生态成为乡村振兴的支撑点。

《实施意见》提出,要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畜禽粪污处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废弃农膜回收、病虫害绿色防控等农业绿色发展行动,实现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坚持减量与增效并重、农机与农艺结合,大力推广科学施肥技术,全市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0%以上,机械施肥占主要农作物种植面积的40%以上,肥料利用率达到40%以上。聚焦规模养殖场,建设完善畜禽粪污收集、处理和综合利用等基础设施,减少畜禽养殖废弃物的产生量和环境排放量。加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力度,拓宽秸秆粉碎还田、打捆回收、青贮、黄贮、生物质发电等利用途径,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7%以上。加强废弃农膜和农资包装物回收利用,推广0.01毫米以上加厚可降解农膜。科学施用农药,大力推广绿色控害新技术和生物制剂。

我市还将继续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农村水环境治理和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科学编制实施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规划,全面开展土壤污染防治。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引导工业企业入区入园发展,严禁工业和城镇污染向农业农村转移。加强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落实县、乡农村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专家解读】

市环保局局长黄河: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关系老百姓安全感和幸福感的大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生态宜居是关键,重点是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构建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及生产生活方式。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通过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强化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全面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推动农村环保宣传教育等一系列措施,着力呈现山清水秀、天蓝地绿、村美人和的美丽乡村,全面提升乡村生态宜居水平。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农者,天下之本也。改善村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事关城乡发展一体化,事关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2017年,我市坚持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解决净化问题,以提升公共设施建设水平强化基础支撑,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丰富工作内涵,统筹推进环境净化、道路硬化、乡村绿化、村庄亮化、农村文化等重点任务,逐步使农村人居环境净起来、绿起来、亮起来、美起来。


《实施意见》指出,我们要全面落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三年行动计划。市域范围内达到“一眼净”标准,所有行政村全部建成达标村,50%的村庄成为示范村,30%的镇区成为特色镇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市场化运作和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大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全市农村实现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加大农村污水处理资金投入力度,所有镇区和示范村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深入推进“美丽庭院”建设,改善提升农村家居环境。强化新建农房规划管控,严厉打击违规建房和私搭乱建行为。加强“空心村”整治改造,美化村庄环境。保护保留乡村风貌,提升村庄人居建筑水平。选择生态文化旅游资源丰富的村庄,开展田园建筑示范,实现“一村一风格”“一村一景观”。大力培养乡村传统建筑名匠,挖掘一批传统建造技术的优秀传承者和代表性人物,做好传统建筑名匠筛选推荐认定工作。

此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美丽乡村,必须坚持从农村实际出发,既要尊重历史、尊重文化、尊重民意,又要突出美化、突出特色、突出需求,注意保留乡村原有风貌,决不能千篇一律、百村一面,更不能大拆大建、浪费资源。

【专家点评】

市城管局局长刘静: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是贯彻乡村振兴战略的应有之义。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中之重,是推进乡村生态振兴的关键之举。近年来,市城管局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建立了“户投放、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基本实现了农村全域净化,初步形成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机制。下一步,我们将持续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并督促指导未开展市场化的县(市、区)尽快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市场化模式。

禹州市政府市长范晓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厕所问题不是小事情,要把这项工作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具体工作来推进,努力补齐这块影响群众生活品质的短板。今年以来,禹州市把农村改厕工作作为改变群众生活习惯、提高生活质量、实现生态宜居、建设美丽乡村的重要抓手,按照政府主导、村居主体、全民参与的原则,坚持试点先行、示范引导、梯次推进的思路,统筹推动农村改厕工作。下一步,禹州市将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顺应广大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着力在完善机制、加大投入上下功夫,确保3年内全部完成27.3万农户的改厕任务。

责任编辑: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