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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涉恶案件

7名被告人均一人犯数罪,其中一名被告人被控6项罪名

摘要: 放高利贷、聚众冲击国家机关、非法拘禁他人、虚构购销合同骗取银行贷款……9月4日,禹州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朱某伟等7人涉恶一案。本案7名被告人均一人犯数罪,其中被告人朱某伟被控6项罪名。

放高利贷、聚众冲击国家机关、非法拘禁他人、虚构购销合同骗取银行贷款……9月4日,禹州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朱某伟等7人涉恶一案。本案7名被告人均一人犯数罪,其中被告人朱某伟被控6项罪名。

朱某伟等7人均为禹州市人。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至2018年,被告人朱某伟、刘某玉为牟取非法利益,纠集刑满释放人员、社会闲散人员和亲属充当手下,并组成专门的要账队,逐渐形成了以被告人朱某伟、刘某玉为首,以被告人邢某雨等5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集团长期以禹州某古玩店为掩护,募集资金,向社会不特定人员发放高利贷。被告人朱某伟、刘某玉为讨要非法债务,指使被告人邢某雨等人采取拉横幅、用高音喇叭喊话、堵门、哄闹等形式,滋扰、冲击被害方企业、被害人工作单位及住所,严重破坏了禹州市经济、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庭审前,禹州市人民法院连续4天召集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召开庭前会议,就管辖权异议、人员回避、非法证据排除等事项进行告知并听取控、辩双方意见,对案件的争议焦点进行归纳总结。

庭审当日,禹州市部分职能部门有关人员及被告人家属参加旁听。鉴于本案社会影响较大,待合议庭评议后将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 黄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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