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法》于2016年1月1日正式施行。为保证《反恐法》规定的反恐怖主义义务和职责得到有效落实,《反恐法》第九章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个人及单位行为,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详细]
日前,记者穿过碧绿平旷的田野,抵达河南偃师。立于二里头遗址,心中感叹:3000多年前,这座夏代都邑里的先民,可曾想过,其子孙后代竟然成就了今日泱泱大国?[详细]
许昌日报客户端(Android版)
请使用手机浏览器扫描
许昌日报客户端(iPhone版)
请使用手机浏览器扫描
许昌日报社 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 请勿转载
地址:许昌市龙兴路报业大厦 邮编:461000 豫ICP备:05010577号 经营许可证编号:豫B2-20180241 业务电话:0374-4399669 值班电话:0374-4399669 邮箱:cn.21xc@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