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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7名涉恶案件被害人领到116万余元退赔款

摘要: 11月18日上午,禹州市人民法院举办涉恶案款集中退赔发放仪式,王某付恶势力犯罪集团案7名被害人获全额退赔,退赔款共计116万余元。

11月18日上午,禹州市人民法院举办涉恶案款集中退赔发放仪式,王某付恶势力犯罪集团案7名被害人获全额退赔,退赔款共计116万余元。

王某付系禹州市梁北镇人,现年54岁。2009年至2018年,以王某付为首的26人恶势力犯罪集团,为牟取不法利益和形成非法影响,在禹州市高息放贷,并组织专门的要账人员,采取向债权人、担保人恐吓、威胁等“软暴力”方式讨债。该案历经禹州市人民法院一审、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该恶势力犯罪集团最终服法。

今年6月30日,该案财产刑移送禹州市人民法院立案执行,移送执行标的170余万元,其中王某付、杨某菊等人罚金60余万元,需退赔被害人郑某、杨某、邵某等7人116万余元。

对此,该法院高度重视,成立执行专班,多方查找执行线索,并向王某付及其家属多次反复释法明理,力促其履行财产刑。截至目前,共计冻结被执行人10余万元,查封被执行人房产4处。11月3日,首犯王某付名下房产以139万余元的价格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顺利拍出,该案已达到退赔被害人财产条件。

退赔仪式现场,郑某、杨某、邵某等7名被害人获得判决要求的全额退赔,合法权益得到依法维护。“接到执行法官电话说要退赔我50余万元,我这几天激动得晚上都睡不着觉,真不知道咋感谢法院和所有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干警。”被害人郑某激动地说。

责任编辑: 连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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