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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人民法院“打财断血”再添战果

一恶势力犯罪团伙 财产刑执行完毕

摘要: 12月14日,记者从禹州市人民法院获悉,在执行干警持续攻坚下,该法院“打财断血”再添战果,方某召、方某合、方某才等17人恶势力犯罪团伙财产刑30余万元全部执行到位。

12月14日,记者从禹州市人民法院获悉,在执行干警持续攻坚下,该法院“打财断血”再添战果,方某召、方某合、方某才等17人恶势力犯罪团伙财产刑30余万元全部执行到位。

方某召、方某合、方某才均系禹州市方岗镇人,三人同村。2013年至2017年6月,方某召、方某合、方某才组织带领方某岳等14人在许昌龙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号路附近,多次采取强行拦车、堵车、谩骂、拍打车门和车窗玻璃等威胁手段,强行向进入该公司的货车司机索要10元至50元不等的所谓“污染费”“看车费”。数年来,该团伙向过往司机索要现金共计30余万元,所得赃款参与人员瓜分,并致进入该公司的货车时常拥堵,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禹州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方某召、方某合、方某才等17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多次实施强拿硬要等违法犯罪活动,对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带来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属于恶势力。综合考虑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该法院先后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方某召等17名被告人2年至4年零2个月不等有期徒刑,依法退缴赃款发放被害人。一审宣判后,部分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9年11月,该恶势力犯罪团伙财产刑依法移交禹州市人民法院立案执行,需退赔各被害人共30余万元。进入执行程序后,该法院扫黑除恶执行专班立即开展执行工作,通过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并冻结被执行人部分案款,并派出得力执行干警走村入户进行调查,向被执行人家属释明来意,宣传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敦促其配合履行。

经过线上线下不断发力,该恶势力犯罪团伙财产刑现已全部执行完毕。“由于被害人众多,下一步,我们将逐一联系被害人,依法做好退赔工作。”该法院有关负责人说。

责任编辑: 连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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