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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州杯”寻找2020年度“百姓信赖的药店”暨“医药商业领军人物”活动方案

摘要:

主办单位:许昌报业传媒集团

许昌市医药商业协会

活动宗旨:树立行业标杆 助力行业发展

强化守法经营 保障药品安全

活动时间:2021年3月1日至5月25日

冠名单位:许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公益支持: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办事处

澳诺(中国)制药有限公司

杭州中美医药有限公司

华润紫竹药业有限公司

河南科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河南珂顺商贸有限公司

媒体支持:《许昌日报》、《许昌晨报》、 “许昌时刻”微信公众号、“许昌时刻”视频号、“许昌微健康”微信公众号、“许昌微健康”视频号等。

一、活动目的及意义

药品安全关系到公众的身体健康,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为展示“十三五”期间我市医药商业健康发展成果,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确保公众用药安全,树立药品经营企业良好形象,同时积极宣传表彰医药行业企业家在锐意改革、求实创新、诚信经营、疫情防控等方面做出的突出贡献,特举办本次活动。本次活动由许昌报业传媒集团、许昌市医药商业协会联合主办,不收取评选费用。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领导,确保本次活动取得实效,特成立“许州杯”寻找2020年度“百姓信赖的药店”暨“医药商业领军人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评选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胡清臣 许昌市医药商业协会会长

河南保元堂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副组长:史鸿钧 许昌市医药商业协会常务副会长

禹州市医药公司总经理

郑小伟 许昌市医药商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河南大中元医药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 刚 许昌报业传媒集团卫生健康部主任

蚩中山许昌市医药商业协会副会长

许昌恒生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新超许昌市医药商业协会副会长

河南康健医药药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宏山许昌市医药商业协会副会长

禹州市杏林春医药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

李 民 许昌市医药商业协会副会长

许昌大参林保元堂药店连锁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文江许昌市医药商业协会副会长

许昌市胖东来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总经理

宋香荣许昌市医药商业协会副会长

河南省花城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李书超许昌市医药商业协会副会长

河南大中元医药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 焱 许昌市医药商业协会副秘书长

许昌万家康大药房有限公司董事长

工作人员:王 燕 牛朋娟 马晓非 刘地委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许昌市医药商业协会,负责活动的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许昌市医药商业协会副秘书长王焱担任。

同时,领导小组负责初审评委会和终审评委会人员的组织和评审工作。

三、评选名额

拟评选表彰“百姓信赖的药店(单体店)”10家、“百姓信赖的连锁药店品牌”10家、“医药商业领军人物”10名。

四、参评条件(一)百姓信赖的药店(单体店)

除应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并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1、开业经营3年以上(含3年),近2年无违规经营假劣药品处罚记录。  

2、社会信誉度较高,百姓认可。

3、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处方药凭处方销售。

4、严格执行药品进、销、存管理规定,如实记录经营销售全过程,保证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药品进货渠道正规,购销票据规范。 5、营业时间内有执业(从业)药师在岗,药品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符合要求。

6、药品从业人员能正确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使用方法、禁忌及注意事项,不夸大药品疗效。      

7、经营的药品品种较为齐全(500个以上),能基本满足顾客需要。 8、店堂整洁,分类规范、标志正确,能及时有效解决消费者合理投诉,。

9、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管理政策,所有药品一律实行明码标价。10、凡积极参与许昌市医药商业协会各项活动的单位可优先参评。

(二)百姓信赖的连锁药店品牌

除符合百姓信赖的药店10项参评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1、企业经营状况良好,诚信管理良好,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信誉度高,在本区域或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2、企业管理规范,形象统一自觉维护药品市场经营秩序,树立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经营理念,坚决反对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

3、积极配合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实施的药品安全日常监管、专项检查、风险监测的应急处置等工作,自觉接受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医药商业领军人物

1、担任企业(包含批发和零售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3年以上。

2、企业在所处行业和领域中具有领先地位,或企业经营业绩突出,其产品和服务具有独特优势。

3、本人及所领导的企业具有较高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政府、行业和业务主管部门认可度较高;

4、遵纪守法、诚信经营。

5、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取得显著成效。

五、评选程序(一)宣传启动

许昌报业传媒集团将利用旗下媒体积极开展前期宣传,许昌市医药商业协会积极动员全市药品流通单位和个人参与活动,推动评选工作有效有序开展。

(二)申报

凡全市范围内符合参评条件且自愿参加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未加入许昌市医药商业协会的单位和个人均可参加评选,享受会员单位同等待遇)可根据自己想要参评的项目填写相应的活动申报表,即:《“许州杯”寻找2020年度“百姓信赖的药店”活动申报表》(见附件1)、《“许州杯”寻找2020年度“百姓信赖的连锁药店品牌”活动申报表》(见附件2)、《“许州杯”寻找2020年度“医药商业领军人物”活动申报表》(见附件3),同时,申报“百姓信赖的药店”和“百姓信赖的连锁药店品牌”的单位需提供《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一份(A4纸加盖单位印章),申报“医药商业领军人物”的人员需提供本人的荣誉证书、学历证书等个人材料,请将以上申报材料电子版于3月15日前报许昌市医药商业协会,请注明“‘许州杯’寻找2020年度‘百姓信赖的药店’暨‘医药商业领军人物’”活动。

联系人:王燕邮箱:byt8316181@163.com

电话:0374-8316181

(三)初审

由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初审评委会(初审评委会由医药行业及相关行业部门人员组成)对申报的企业和个人进行初审,确定“百姓信赖的药店(单体店)”候选单位20家、“百姓信赖的连锁药店品牌”20家、“医药商业领军人物”20名。初审工作在3月22日前结束。

(四)现场审核

活动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人员按照评选条件对候选单位进行现场核查。许昌报业传媒集团的记者将同步对候选单位和个人进行现场采访、拍照和录像。现场审核工作4月20日前结束。

(五)群众投票

许昌报业传媒集团将把候选单位及领军人物的事迹在《许昌日报》及“许昌微健康”微信平台上进行集中展示,广大群众通过“许昌微健康”微信平台进行投票,放大示范效应,扩大活动影响。投票活动4月30前结束。

(六)终审

由活动领导小组组织终审评委会(终审评委会由医药行业及相关行业部门人员组成)对候选单位和个人进行终审。并按照现场审核占40%、群众投票占40%、终审占20%的计分方式,以综合得分高低确定最终结果。终审工作5月15日前结束。

(七)公示

对评选出的“2020年度百姓信赖的药店”“2020年度百姓信赖的连锁药店品牌”“2020年度医药商业领军人物”在《许昌日报》等媒体上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监督评议,监督电话:13839039718。公示工作5月25日前结束。

(八)命名表彰

公示期满后,对获奖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并发放证书、奖杯、牌匾。命名表彰日期根据疫情防控情况适时确定。

(九)严格管理

“2020年度百姓信赖的药店”“2020年度百姓信赖的连锁药店品牌”“2020年度医药商业领军人物”实施动态管理,称号从获得起持续保有时间为一年。

六、宣传推广

活动期间,许昌报业传媒集团将对活动进行全媒体、全方位、全过程跟踪报道。

活动结束后,许昌报业传媒集团将派出记者对获奖单位和个人进行跟踪采访报道。记者将深入基层,掌握实情,深入挖掘他们的动人事迹,并在《许昌日报》及“许昌微健康”微信平台上集中刊发。

责任编辑: 连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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