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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考验期内再赌博 被撤销缓刑裁定收监

摘要:


因赌博被判缓刑,但在缓刑考验期内又忍不住再次赌博,任性男子屡教不改终自食其果。昨日,记者从禹州市人民法院获悉,该男子已被撤销缓刑裁定收监。


唐某,禹州市褚河镇人,现年54岁。今年5月份,因参与赌博,唐某被禹州市人民法院以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万元。判决生效后,唐某依法进行社区矫正。然而,他不思悔改,未遵守社区矫正相关管理规定,于7月31日再次赌博,并被公安机关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8月16日,禹州市司法局书面建议禹州市人民法院撤销对唐某的缓刑。该法院审理后认为,唐某在缓刑考验期内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因赌博被行政处罚,其行为已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相关规定,依法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缓刑作为一种刑罚的执行方式,是法律给予犯罪情节较轻且有悔罪表现的犯罪人员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有助于其融入社会。缓刑考验期内,犯罪人员一旦违反相关监督管理规定或再次犯罪,不仅会被撤销缓刑,还会受到法律更为严厉的制裁。”此案承办法官杨娟说。


责任编辑: 龚政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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