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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头“装孙子”套近乎 伺机骗走老人养老钱

摘要:

骗子行骗,不择手段。无业的李某竟然通过“装孙子”套近乎,骗取一位老人及其保姆3.2万元钱。6月15日,记者从魏都区人民法院获悉,此案已宣判,被告人李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4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4万元。

李某现年34岁,家住建安区。2021年5月,李某在曹魏古城闲逛时,看到一群老人坐在凉亭处纳凉,便上前攀谈,并与90多岁的王大爷相谈甚欢。王大爷年轻时经常去李某的老家某村,与该村的老书记认识。李某便谎称自己是老书记的孙子,并当场说出“您跟我爷爷是好朋友,我也就是您的孙子”,取得了王大爷的信任。李某在交谈中得知,王大爷每个月有三四千元退休金,没有和儿孙住在一起,家中只有60岁左右的保姆刘大娘。听罢,李某动了歪心思,谎称要去王大爷家认认门,日后好来往走动,让王大爷带他回了家。

在王大爷家,李某有意喊王大爷“爷爷”,并引导王大爷点头确认自己是其“远房孙子”的身份,取得保姆刘大娘的信任。随后,李某便以查看王大爷的退休金使用情况为由,带着王大爷、刘大娘去银行取出2万余元钱,并以要用这笔钱在银行“过流水”为名将钱骗走。

从银行回到王大爷家后,李某又与刘大娘攀谈起来,得知刘大娘的女儿现在没有房子住,便谎称自己可以搞来“公租房”,让刘大娘掏点儿钱方便自己“打点关系”。

此次,李某共骗取二人3.2万元钱。

2021年7月,李某被抓捕归案。同年11月,此案由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魏都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案发后被告人李某已全部退赃,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且被告人李某系初犯、偶犯,自愿认罪认罚,该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1年零4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4万元。

“老人在遇到自称‘亲属’的陌生人时,一定要提高警惕,可先通过电话或当面向家庭其他成员进行核实,在转账汇款之前多与家人沟通。”此案承办法官郭艳提醒广大群众,最好的防骗方法是沟通与关心,一定要多关心家中的老人,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责任编辑: 龚政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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