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辉)11月30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获悉,我市于当日18时在全市范围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Ⅲ级)响应。
据介绍,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气象台、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安全中心联合会商结果,2023年12月2日至12月4日,全省扩散条件持续转差,北中部、东部有中度至重度污染过程,我市将出现2天中度污染。为有效减轻区域污染程度、缩短污染持续时间,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许昌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省环委办预警指令,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决定,于11月30日18时在全市范围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Ⅲ级)响应,具体解除时间根据临近空气质量预报结果另行通知。
针对此轮污染天气过程,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明确提出了健康防护措施、建议性减排措施和强制性减排措施,并要求各县(市、区)及市直相关部门组织力量,聚焦重点行业、产业集群、高值热点等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和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位。
编辑:毛志刚 杜鹏勃 校对:张文正
责编:杨仪 终审:任慧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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