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文明探源的圣地

2024-12-05 09:32:57  来源: 许昌日报  作者: 邓雷 杨红卫 石冠兵 吕超峰 任江鹏

我要分享:

摘要:

航拍阎寨遗址

作为淮河最大的支流,颍河流域范围北抵黄河南堤,西北邻黄河支流伊、洛河,西南与汉水水系的唐白河流域分界,南与洪汝河、谷河、润河地区接壤,东北与涡河、西淝河水系相邻。

水源的充沛,土地的肥沃,使这里的先民从漫长的旧石器时代走来,并在征服自然的过程中,新石器时代文化迅速得到发展。至龙山文化晚期,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促使生产工具及生活用品的数量、种类急剧增加,贫富分化萌生,占卜活动盛行,生活形态开始向阶级社会转变。

1959年,中国现代著名史学家徐旭生在颍河流域发现谷水河遗址,并科学推测以该遗址为轴,存在一个中华文明集中片区。随后,王城岗遗址、二里头遗址、瓦店遗址、阎寨遗址等相继被发现,整个颍河流域成为中华文明探源的圣地。

谷水河:拉开文明探源序幕

11月25日,颍川行报道组从禹州市顺店镇向东南驱车2公里,来到一片广袤的庄稼地。

谷水河村党支部原书记陈桂森早已等候在此,他身后是一处大型石雕,上面刻有“河南省不可移动文物——谷水河遗址”,格外显眼。

陈桂森向报道组介绍谷水河遗址

现年84岁的陈桂森身体健朗,说起话来逻辑缜密。曾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数十年的他,至今对谷水河遗址的挖掘情景记忆犹新:“1975年,当时省里来人对这里进行了挖掘,搭建了很多帐篷。我作为村里负责协调的村干部,多次跟考古挖掘队沟通联系,对遗址的情况一直比较熟悉。”

1959年4月,徐旭生为探索夏代文化,曾跋涉于颍水两岸,对谷水河遗址做了初步调查,采集了有关仰韶文化和龙山文化的陶片,并据此推断以颍河流域为轴,存在中华文明起源的集中片区。

1975年冬,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的同志又对谷水河遗址进行了进一步调查,并采集了不少实物资料。之后,与河南省博物馆联合进行挖掘,进行了小规模的田野发掘工作。

谷水河遗址属于新石器时代遗址,面积10万平方米。遗址东北约半公里系颍水,遗址南是注入颍水的一条小支流谷水河(又名涌泉河),遗址处在这两条河流交叉的三角地带。整个遗址略微隆起,形成台地,总面积约140亩。

据记载,一期发掘中是在遗址的中心地区,开了一条南北宽4米、东西长7米的探沟,并在探沟外根据地层关系发掘了两个灰坑及一座墓葬,共获完整遗物150余件及大量陶片。

报道组在谷水河遗址采访

第一层耕土,厚0.25米,出有近代陶瓷片少许。第二层,土色黑灰,堆积较薄,只有西北角很少部分,厚0.15米,土质松软。所出陶片大部分呈灰黑色,红陶居少,个别器物施红衣黑彩。纹饰以绳纹为主,少数器物饰拍印条纹,素面亦占一定比例。器形主要有罐、鼎、盆、壶、钵、杯、驽等。第三层,厚0.70至0.80米,土色黄灰,略发,夹杂较多红烧土碎块与碎粒。第四层,厚0.33至0.37米,为房基垫土,属第三层之遗迹。第五层,厚0.60至0.70米,土色浅黄,土质较硬。第三层、第五层出土陶片大部分呈红色,黑灰陶占少数,彩陶较多,均施红衣黑彩或红衣白彩。纹饰单调,大部分为素面,不见绳纹,只有少量弦纹或附加堆纹。主要器形有罐、鼎、豆、壶、盆、杯等。第三层、第五层所出陶器其共性较多,但有一定区别,土色也不一致,因此相对年代第五层比第三层稍早,根据第五、第四、第三、第二文化层所出器物的不同特征,考古人员把第五层定为第一文化期,第三层、第四层两层定为第二文化期,第二层定为第三文化期。

据考古人员介绍,谷水河文化遗存可分为三期,属仰韶文化晚期及仰韶文化向龙山文化过渡时期。发现遗迹有房基、墓葬、灰坑等,出土遗物有陶器、石器、骨器。第一、第二期文化具有中原仰韶文化晚期的一般特征,同大河村文化相似,第三期文化包含大汶口文化及屈家岭文化因素。谷水河文化属于仰韶文化晚期,具有向龙山文化过渡的性质,是夏代文化的先声。

“这条河之所以叫谷水河,可能是包含着先人们对五谷丰登的盼望。谷水河遗址发掘后,很快进行了回填,发掘的文物现在都存放在河南省博物馆。为了让人们更好辨识和记住这个遗址,通过社会集资和捐助等形式,筹建了这个纪念石雕,很多考古爱好者都会慕名前来。”陈桂森对报道组说。

阎寨遗址:“夏墟”留给后人的启示

禹州市花石镇阎寨村的夏代遗址,是徐旭生考察过的地方。

11月28日,颍川行报道组一行沿许洛省道进入阎寨村界,找寻遗址,颇费了一番周折。

经多番询问,这才得知遗址的确切地点:村外一里有余,玉米田中一座电信塔下,正是当年考古挖掘的地点。

阎寨遗址出土的碎砖石

一位村民回忆起当时的场面:“许多当地群众参与挖掘,但挖到一定程度就得离开,考古队的人接着干。挖出的有破罐子,还有人骨架等。”“知道这是啥时候的遗址吗?”“不知道。考古队走后,好多人去看,有一个大坑。”

阎寨遗址作为最早进行考古调查的夏代遗迹之一,闻名于海内学界。但村民约略记得的,只有这些已经久远的场景。

在遗址所在处,我们看到一块文物安全责任公示牌,上面写明了遗址保护范围:自遗址中部机井房边缘向东延伸200米至阎寨村西王赖孩住宅西墙处,向南延伸160米至王赖孩住宅南墙院,向西延伸200米至许洛公路东沿处,向北延伸210米至村北土路处。

遗址位于颍河与阎寨河交会处西北侧。中部微微凸起,四周呈缓坡状,被村民称为“鳖盖儿地”的这种临河台地,是史前先民定居的上选。

阎寨遗址出土的石磬

阎寨遗址探明的文化层分布面积有13万平方米,与百万平方米的夏初都邑瓦店相比,算是中小型的聚落。

走入田地,玉米苗有一尺来高,疏松的土壤中,处处可见黑色的陶器碎片。

1975年以来,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与河南省文物研究所(1994年12月更名为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2013年4月更名为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对颍河两岸进行考古调查,除复查阎寨等遗址外,又发现了崔庄、瓦店等10多处古文化遗址。

1983年,河南省文物研究所与郑州大学研究人员对阎寨遗址进行了试掘。

1996年至1997年,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和美国密苏里州大学研究人员在阎寨遗址再次发掘,获得了珍贵实物资料。

“阎寨遗址有重大的发现。”禹州市文物管理所原所长教之忠说,“1983年,这里发现了豫西地区罕见的龙山时代排房基址,还有一个大型的聚落谷物储备库。发掘时尚留存有10余厘米厚的稻谷,经过检测认定,是人工再生粳稻。”教之忠回忆称,当时在考古现场工作的,是毕业实习的郑州大学考古系“80届”学生。他们挤在一处窖穴内,清理底部黑色的残渣,当意识到那是碳化的稻谷时,有一部分已经被丢弃了。

这些稻谷的发现,对还原古人的生活、生产状况有重要意义。这些囤积的食粮,为何被遗忘了?偌大的阎寨聚落,又因何而废弃呢?

后来,这些稻谷标本多被运往郑州,禹州留存了一少部分。

1996年,美国密苏里州大学专家团队参与阎寨考古时,提出想带回几粒稻谷进行研究。经过河南省文物局批复,决定给他们6粒样本。教之忠打开文物库房,一粒粒数好,郑重交给了对方。

阎寨遗址另一件声名远扬的文物,是石磬。

1983年秋试掘的墓葬,多属无随葬品的小型墓。只有一座墓葬例外,里面发现了这件石磬。

石磬由青石打制而成,未加磨光修整,出土时,已断为两截。专业语言这样描述其形状:鼓部与股部大致相等,倨勾以及鼓、股各边角均呈弧形,磬下边向上弧曲,长78.0厘米,高28.5厘米,厚4.5厘米至5.5厘米。

文物工作者对石磬进行修复,并测定了音域。4000年前的夏乐,重新响彻人间。对于夏代礼乐,古籍中时有所见。

《山海经》中有这样的记载:“有人珥两青蛇,乘两龙,名曰夏后开(夏启)。开上三嫔于天,得《九辩》与《九歌》以下。此天穆之野,高二千仞,开焉得始歌《九招》。”《竹书纪年》则称:“启升后九年,舞《九韶》。”

种种记载表明,夏代音乐,已经发展到了较高的水平。阎寨石磬,是夏代礼乐珍贵的物证。后来,屈原创制楚辞《九歌》《九辩》等,可称夏乐余绪。

值得思索的是,石磬一般用于祭礼等重要场合。这件已经残断的石磬,为何会出现在阎寨遗址的低等级墓葬,并且是墓主人唯一的陪葬品?

种种遗迹,留给后人的是无尽的猜想和启示,真实的夏朝面貌在这些“蛛丝马迹”中越来越明晰。


编辑:杨仪  杜鹏勃     校对:艾文

责编:贾同岭          终审:黄双燕


附件:

许昌日报社 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 请勿转载

地址:许昌市龙兴路报业大厦 邮编:461000 豫ICP备:05010577号 经营许可证编号:豫B2-20180241 业务电话:0374-4399669 值班电话:0374-4399669 邮箱:cn.21xc@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