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记者从市水利局获悉,近日,许昌市发布第7号总河长令,决定在全市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总河长令指出,要优先建设幸福母亲河,建立健全市、县两级母亲河名录,持续推进河湖长流长清,通过实施清淤疏浚、输水通道建设等措施,连通河、渠、湖、库水体,优化区域水系布局。制定完善河道生态用水配置方案,强化沿河取用水监管,合理配置河湖水资源,加强多水源联合调度,多措并举保障河湖基本生态用水。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恢复河湖岸坡生态功能,增强河湖净化能力,增加生物多样性,优先将母亲河打造成幸福河。到“十五五”末,全市8条(段)市、县母亲河全部建成市级及以上幸福河湖。
按照要求,我市将全面推进省、市、县三级幸福河湖建设,积极争取国家级、流域级幸福河湖。2025—2030年,全市每年建成1条(段)省级,6条(段)市、县级幸福河湖。“十五五”期间,市内颍河、清潩河、北汝河、双洎河、灞陵河、清流河、颍汝总干渠、饮马河、汶河、文化河10条重要河流全部建成市级及以上幸福河,全市幸福河建成长度累计达到700公里。
总河长令要求,要全面开展富民河湖探索,优化河湖资源配置,持续巩固提升曹魏故都、禹州颍河、鄢陵鹤鸣湖等水利风景区品质,依托河湖独特自然禀赋,挖掘河湖生态价值,因地制宜探索发展水产品、文旅、体育、特色种植、绿色产业等,扶持“河湖+”融合发展产业和项目,打造绿色产业链、生态农业带和优质服务业体系。
要推进全水系全域幸福河湖试点,围绕“持久水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高质水经济、先进水文化、科学水管理”7个方面,开展全水系幸福河湖建设探索,到“十五五”末,力争建成3条全水系幸福河湖;围绕“安澜、生态、宜居、文化、智慧、富民”6个方面,开展全域幸福河湖建设探索,到“十五五”末,力争建成1个全域幸福河湖县(市、区),全市水环境质量大幅提升。
总河长令强调,要健全幸福河湖管护长效机制,加强幸福河湖后期管理。开展形式多样的母亲河复苏、美丽幸福河湖建设典型案例宣传活动,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本地样板,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河湖保护治理,持续建设让人民群众满意的美丽幸福河湖。
编辑:杨仪 刘方 校对:孙 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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