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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诚履职尽责 奋发担当作为

——看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如何凝心聚力服务大局保障民生

摘要:

关爱儿童,护航成长

法律援助纾民困,群众致谢赠锦旗

上门服务,情暖民心

送法进社区,普法“零距离”

“一把手”讲党课,“走心”更“入心”

许昌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董克俭(右一)深入基层司法所督导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


核心提示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我市司法行政系统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以人民为中心,以群众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扣主责主业,忠诚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全力打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司法行政铁军,全面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今年上半年,许昌市司法局对市政府交办的各类合同协议、办法、意见、方案、请示、汇报等共64件进行法制审核,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300余条;参与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安排、有关遗留事件解决等事项中涉法问题法律事务30余次。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50余次,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10万余份、普法宣传品1.7万余套;排查化解矛盾纠纷9439起,化解率达98%;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31742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805起。

凡是过往,皆是序章。“今后,我们将继续紧扣高质量发展这一主题,进一步坚定干事创业的信心和决心,保持奋勇争先的激情和勇气,更好履行‘一个统筹、四大职能’的职能使命,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许昌、法治许昌,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贡献司法行政力量。”许昌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董克俭说。

在真学真信中坚定理想信念

“‘坚持真理、坚守理想,践行初心、担当使命,不怕牺牲、英勇斗争,对党忠诚、不负人民’,这32个字的伟大建党精神是中国共产党的精神之源。我们要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弘扬光荣传统、赓续红色血脉,永远把伟大建党精神继承下去、发扬光大……”

7月5日,星期一。当天上午,刚一上班,许昌市司法局便组织开展2021年第7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将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作为“第一议题”进行专题学习和研讨交流。该局党组书记、局长董克俭率先谈学习感受、交流学习心得。

理想信念,是一支队伍前进奋斗的精神旗帜。今年以来,我市司法行政系统把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与党史学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将党史教育、政治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融合推进,不断强化理论武装,深化思想发动,打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基础,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

为补足精神之“钙”,打造“金刚不坏之身”,我市司法行政系统通过政治轮训、党组中心组学习、支部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研讨交流等方式,常态化开展政治教育、党史教育。局党组书记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局党组“一班人”自觉当好“排头兵”,做到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多学一些,为党员干部树榜样、立标杆。

截至目前,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先后开展“一把手”上党课15次、政治轮训36次、党组中心组学习51次,举办理论测试66次、心得体会交流32次、演讲比赛7次,组织党员干部参观红色教育基地25次。

在学习教育中,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以负面典型警示提醒。今年3月份,许昌市司法局从全系统干警中选树了7名先进典型,通过举办报告会等形式,以身边人、身边事进行精准教育引导,使干警学有榜样、比有标杆、赶有方向。

与此同时,我市司法行政系统严密组织警示教育,教育广大干警心有所戒、行有所止。今年以来,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共召开警示教育大会42次,举办廉政教育专题报告14场次,开展违纪违法干警现身说法7次,参观廉政教育基地9次,组织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2次。

在法治建设中持续发力作为

“为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工作,充分发挥各行业专家在地方立法工作中的智力支持作用,扎实推进政府立法科学化、专业化、民主化,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决定建立许昌市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库……”今年3月,许昌市司法局在官方微信公众号“法润许昌”上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立法咨询专家。

探索建立政府立法专家库,公开选聘政府立法咨询专家,是我市深入推动法治许昌建设作出的有益尝试。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今年以来,许昌市司法局持续发挥依法治市统筹作用,起草了《中共许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1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内容涵盖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等7个方面、34条具体措施。

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该局研究细化了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相关措施,安排了许昌市2021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印发了《许昌市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许昌市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清单》。

为促进依法行政,深入履行政府法律顾问职能,全市司法行政机关积极发挥法制参谋助手作用,大力开展政府来件法制审核,深度参与政府重要涉法事务处置,为政府性合同协议提供法律建议,为市政府依法决策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智力支持;此外,组织行政处罚法干部培训班,开展涉及行政处罚内容方面的政府规章和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清理了与行政处罚法精神、原则和规定不一致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加强对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着力解决有件不备、迟报漏报现象。

为推动行政执法事项标准化,许昌市司法局对我市现行7部地方性法规中涉及的行政执法监管事项进行梳理,截至目前,共梳理出行政执法监管事项96项,编制目录清单96条,完成率100%。

在为民解困中践行初心使命

“谢谢你们跑这么远到俺家,专门为俺办理法律援助申请!”今年5月,襄城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专程赶到襄城县茨沟乡某村,为因交通事故受伤,至今生活无法自理、无语言表达能力的黄某办理法律援助审批受理手续。对此,黄某的妻子、年近70岁的李某感激不已。

民之所需,力之所至。今年以来,我市司法行政系统树牢司法为民利民导向,紧扣“爱民服务十项承诺”,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中不断延伸司法行政服务职能,以实际行动展示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的业绩和形象。

为落实好为民办实事各项要求,我市市、县两级法律援助中心开展“法援惠民生”专项活动,放宽对案件范围的审查条件,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上门服务,优先受理、优先办理;对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工伤保险待遇,无固定收入的残疾人、军人军属申请法律援助的,依法不审查经济困难条件,直接受理。针对特殊困难群众,我市公证、司法鉴定行业也开通了“绿色通道”,降低门槛,简化手续,上门服务,减免费用。

截至目前,我市共办理各种法律援助案件2805起,上门提供法律援助120余起,其中,通过12348法律咨询热线进行法律咨询6213人次;办理公证业务6200余件,接受群众咨询3880人次,减免费用4.5万元;提供上门鉴定服务50余次,减免费用1万余元。

为深入践行为民服务承诺,许昌市司法局以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纳入省市重点民生工程为契机,组织全市541名律师深入2481个村(社区),开展“法律顾问进基层 真心服务惠民生”系列活动,走村入户,真情服务,累计免费为群众提供专业法律意见685条、代写文书112件,开展法治讲座98次,参与调解矛盾纠纷166起,提供现场法律服务241次,发放《民法典》等普法资料2万余份。

此外,该局还组建了7个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团,采取“1对1”或“1对N”模式,主动上门为民营企业提供公益“法治体检”。活动开展以来,我市累计为187家民营企业进行公益法治体检,宣讲国家政策168次,开展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572人次,进行风险分析96次,提供法律意见180条,出具企业法治体检报告22份。

一项项便民举措,一件件暖心实事,让广大群众切实感受到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本色和初心,赢得了群众赞誉。

在维护稳定中强化责任担当

“俺家门前的路总算通了,这多亏了司法所呀!”4月16日,对禹州市方岗镇西薛庄村村民王某来说可是个好日子。经禹州市司法局方岗司法所出面多次协调,正对王某家大门口、阻碍王某一家出行十多年的3间危房终于被拆除。喜不自禁的王某逢人就夸司法所好。

18年前,王某按照村委会规划建起3间北屋,院墙大门正对着邻居张某闲置的3间破瓦房。按照村里规划,张某的旧房在拆除范围。然而,因张某犯重罪一直在监狱服刑,旧房一直没有拆除。

如今,张某的旧房已成危房,既影响王某一家出行,又存在安全隐患。今年3月,村干部带着王某来到方岗司法所求助。在司法所工作人员和村干部共同努力下,1个月后,张家的危房顺利拆除。

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是今年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的重中之重。结合工作实际,我市司法行政机关坚持“两手抓”,一手抓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一手抓特殊人群管控帮教。

为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预警、早防范、早处置,我市司法行政机关开展了“促和谐稳定,迎建党百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组织司法行政干警和人民调解员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及重点人、重点事、越级上访和重复上访对象进行重点排查,对村(社区)调解不了的复杂纠纷和跨村(社区)中的矛盾纠纷,及时介入,专人负责,全力化解。活动期间,我市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9439起,化解率为98%,预防“民转刑”案件232起。

针对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群体,我市司法行政机关分类施策,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对于刑满释放人员,我市严格落实必接必送,做好衔接帮扶、安置帮教工作。对于社区矫正对象,许昌市司法局依托许昌市心理咨询师培训学校专业团队,开展了“正心行动”,帮助其消除不良心理,重塑健全人格,尽快融入社会。

华某家住鄢陵县柏梁镇,今年40岁。2020年年底,华某因邻里矛盾对本村姚某心生怨恨,将姚某价值5万余元的绿化苗木损毁。案发后,华某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在鄢陵县司法局柏梁司法所执行,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之前,会电镀技术的华某一直在外打工,每年挣数万元。如今,因为犯罪和不能外出挣钱,妻子和他闹离婚,孩子也不理他,华某觉得人生一下子失去了希望,多次请求司法所工作人员把他关进监狱。

得知此事后,许昌市司法局立即安排心理咨询师来到鄢陵县,针对华某制订了专门的心理帮扶和个案矫正计划,对其进行全面心理矫治。很快,华某的心态发生了变化,并在司法所工作人员帮助下,找到了一份不出鄢陵监管范围,且能发挥专长、收入高的工作。

“正心行动”开展以来,我市已对1200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心理测试,举办心理知识讲座15场次,开展心理咨询200余人次,对50名有心理障碍的矫正对象进行了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

(本版图片均由许昌市司法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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