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董全磊 通讯员 刘少玄
子成龙、女成凤是所有家长最希望看到的。而他们的这种心理,容易被诈骗分子利用。昨日,记者从禹州市人民法院获悉,该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件,被告郭某以有熟人能帮孩子上好学校为由诈骗家长的钱财,不仅获刑,而且被处罚金。
【身边的事】
2021年2月,被告郭某谎称在禹州某单位上班,有熟人可以托关系,能帮刘某正在读高一的女儿从民办高中转到公办高中。刘某望女成凤心切,轻信郭某的话。为让郭某帮忙,他不仅给郭某2万元钱,而且送去香烟、公鸡等财物。可是,财物送出不少,好消息迟迟未能到来。
“有熟人、有门路”,郭某不止一次以此为由行骗。同年6月,他以能帮忙申请廉租房为由,骗取李某及其女儿15万余元。所骗钱财,全部被他用于吃喝玩乐,挥霍一空。
禹州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其有多次诈骗的前科,并对老年人实施诈骗,应酌情从重处罚。
综合考虑被告郭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禹州市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判处被告郭某有期徒刑4年零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该法院同时责令被告郭某退赔被害人损失。
【法官提醒】
每年高考、中考结束后,总有不法分子打着“内部指标”“特殊途径”“人脉广”“关系硬”等幌子,利用家长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心理和对入学政策的不熟悉,实施诈骗犯罪。对此,家长和学生都要擦亮双眼,莫轻信他人的许诺。
所有骗局都离不开一个“钱”字。和他人聊起孩子的入学问题,涉及钱财时,家长务必提高警惕。遇到招生疑难问题,最好通过正规渠道查询核实,不要轻易将孩子的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等信息透露给他人。遭遇招生诈骗,务必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便于警方有针对性地打击,同时能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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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考诈骗套路多 家长考生要提防
骗术一:“修改成绩”
考试结束后,诈骗分子利用家长“熬”不住的情绪作案,声称有渠道可以修改分数,以低价售卖、缴纳保密金为由,或通过短信发送木马链接,引诱家长填写考生身份信息、银行卡号、短信验证码等,借机实施诈骗犯罪。
骗术二:“提前录取”
诈骗分子冒充招生办工作人员,打电话给受害人,称学校提前招生,受害人的录取状态为“自由可投”,如果想被学校录取,须提前缴纳学费,否则有退档无法录取的风险。受害人若被唬住,极有可能上当。
骗术三:“内部指标”
诈骗分子冒充军校招生办工作人员,称学校有“内部指标”,如果考生想上军校,须先交保证金。为打消受害人的顾虑,他们常通过QQ、微信等给受害人看仿造的学校招生公文。
骗术四:“混淆高等教育形式”
诈骗分子故意混淆网络教育、成人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声称只要交钱就可以上大学,甚至上重点大学,借机向家长收钱。考生入学后才发现,就读的根本不是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院校,而是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形式的学校。
骗术五:“假冒教育部门工作人员”
诈骗分子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考生身份信息后,假冒教育部门工作人员,以满足“奖学金”或“高考补助金”发放资格为由,借机骗取押金或手续费。
责任编辑: 龚政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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