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日报客户端

请用浏览器扫描下载

关 闭

关于“汉魏许都故城”考察报告

近日,建安区乡村振兴督导团赴张潘镇古城村,围绕提升建安区在文化旅游领域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打造建安区文旅新品牌进行了专题考察,对开发“汉魏许都古城”进行了思考,提出了建议。

一、基本情况

汉魏许都故城原称许昌张潘故城,位于许昌市区东南方向大约是19公里处的建安区张潘镇,占地面积达7.5平方公里,近方形,周长1.5公里。汉魏许都故城所处区域属黄淮冲积平原,土质肥沃,适宜农耕。汉魏许都故城遗址中部偏西南位置有“毓秀台”,是汉献帝祭祀天地之所,为现存地上遗址最高点,也是汉魏许都故城唯一的地面遗存,遗址西北角处遗存“张公祠”,庙中奉祀张飞,庙内有明嘉靖七年(公元1528年)《重修汉司马张公祠》碑一通。公元196年曹操迎汉献帝刘协于许县,许县遂成为汉朝都城,是当时中国北方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公元220年曹丕接受汉献帝禅让建立魏国政权。因“魏基昌于许”,221年曹丕改许县为“许昌”。曹氏集团雄踞许昌的25年里,“奉天子以令不臣,时节钺征伐四方”、大兴屯田,广揽贤才、革新吏治,发展生产,使这里成为三国时代北方的政治、军事、文化中心,完成了中国北方的大统一,开创了“一代风骨、百世流芳”的建安文学。2013年汉魏许都故城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世纪80年代至今,遗址共经历多次考古发掘,相继出土了种类繁多的珍贵文物。

二、主要经验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文化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增强做好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传承利用的责任感、使命感,加强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研究阐释、活化利用,不断挖掘人类探源历史、三国文化、中医药文化、非遗文化、红色文化等优秀文化传统内涵,发挥文旅资源丰富优势,充分释放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潜能,拓展文旅融合空间。目前,我区已成功创建了一个3A级景区杨水才纪念馆,两个2A级景区张公祠和七草堂康养园。灵井镇霍庄村入选“2020年全国乡村特色产业十亿镇亿元村”名单,被分别命名为河南省“乡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河南省文化产业特色村”、河南省乡村康养旅游示范村;桂村水道杨村、五女店老庄陈村入选“河南省旅游特色村”;五女店镇乐佳美学农场被命名为“河南省乡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2025年1月,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入选“河南文化企业30强”、荣获“中国工业旅游示范点”称号。

三、启示与思考

1.汉魏许都故城的开发需要借助外力,对外开放需要优越的投资环境。在现有条件下,环境的概念不仅包括基础设施,更包括一个地方的经济实力和发展水平。必须把经济发展和小城镇建设紧密结合,统筹规划,相互促进,从而增加对外开放的吸引力。能够引来专家学者,引来高新技术项目、引来外资,关键在于其自身的经济实力,是一棵棵发了大财的个体商户和民营企业家引来了国内外的“金凤凰”。建安区有高起点、大跨度建设区域新区和小城镇的超前意识和经验。小城镇建设一方面成为建安区招商引资的梧桐树,另一方面也成为发展乡镇企业,增加乡级财源的启动点。建安区经过近几年的发展,经济实力明显增强,财政状况有所缓解,已经具备加快发展的物质基础。但小城镇建设步伐较慢,并且起点较低,不配套,功能较差。加快小城镇建设对区域经济发展至关重要,它可以自造优势,形成气候。因此,我们应按照区域经济发展格局的规划,把小城镇建设纳入全区经济大格局中统盘考虑,用抓工业、乡镇企业的力度,用改革的精神,不断探索加速资金积累,加快建设步伐的办法和途径,力使全区小城镇建设再上新台阶。

2.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搞好农副产品的加工增值,促进农业产业化是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提高农业经济效益的关键,也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我区从自身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乡财政增加了收入。建安区自然条件优越,适宜发展大农业,在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实现农业产业化方面有广阔前景,我们应该继续抓好内部结构调整,培育新型农副产品基地,同时,鼓励乡、村两级围绕农副产品加工办企业,更多形成“公司+农户”的目标模式,更多形成贸工农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的经济体系。

3.树立项目为本、项目为大的发展理念,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利用上门招商、中介招商、节会招商等多种形式引进一批大项目;健全项目跟踪服务机制,推进项目早落户、早开工、早投产、早见效;通过优质高效地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积极培育一批成长性好、带动力强、关联度大的龙头企业。分析一些项目未能落户或进展迟缓的原因。

4.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报告会、讲座、参观学习提高广大干部的思想认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向群众宣传“汉魏许都故城”开发建设的重大意义,将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项目建设的重大决策上来,凝聚力量,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合力发展的局面,不断调动积极性、主动性,克服畏难情绪。

5.积极争取建设用地。建议争取上级部门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过程中,相对增加建设用地指标,核减基本农田面积,以确保项目建设用地进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编辑: 刘靖雯   责编:贾同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