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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进行资格认证 避免影响待遇领取

为避免超期未认证停发社保待遇,近日,市社会保险中心专门下发《关于做好全市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的通知》,提醒认证时间即将到期的待遇领取人员及时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需要认证的人员共四类,包括按月领取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按月领取遗属生活补助费的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按月领取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

不同人群,认证周期也有区别: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和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每个认证周期为365天;领取遗属生活补助费的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和领取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每个认证周期为180天,未满18周岁的不设认证周期;每个认证周期内,领取社保待遇人员至少认证一次,也可多次认证。每认证一次,最新认证时间即为认证周期开始时间,认证周期截止时间自动向后递延。

线上认证最为便捷,更推荐大家通过以下方式自助认证:支付宝“豫事办”小程序认证(打开“支付宝”,搜索进入“豫事办”,依次点击“社保资格认证”“前往认证”);微信搜索“河南社保”公众号(微信搜索“河南社保”公众号,点击关注后,依次点击“我要办理”“资格认证”“免登录认证”);境外居住人员,可通过“中国领事”App进行线上认证。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无论是通过支付宝“豫事办”小程序认证,还是通过微信搜索“河南社保”公众号认证,都既可为本人认证,也可为他人认证。

市社会保险中心工作人员表示,万一疏忽错过认证,也别过于焦虑。只要重新完成认证,社保待遇将恢复和补发。

编辑:毛志刚 李铁凤  校对:孙辉

责编:肖涛       终审:刘力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