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个小男孩儿在新华书店里读书。

义女社区的“移动书房”里暖意融融。
核心提示
阅读,是一种生活方式。
在许昌,阅读的场景无处不在:书城里满是席地而坐阅读的人,每天早上图书馆门口等候入馆的读者排成长长的队伍,书店里的人们流连忘返。市民因读书而身心愉悦,城市因书香而充满诗意。
2月1日,我国首部针对全民阅读的行政法规《全民阅读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这也标志着全民阅读从“政策引导”迈向“法治保障”的新阶段。
随着《条例》的实施,全民阅读理念将更加深入人心,许昌也将乘此东风,让千年文脉与当代阅读风尚交融共生。
立法守护
助力阅读习惯嵌入日常生活
1月31日,恰逢周末,不少市民选择到书店里“充电”。记者走进市区新华书店,看到一排排书架上摆满了种类丰富的图书,有人席地而坐专心阅读,也有家长带着孩子享受亲子阅读时光,书店内一派阅读“热”景。
说起即将实施的《条例》,市民钱帅对其中第十三条“每年4月第四周为全民阅读活动周”印象深刻。往年,他曾参加过4月23日世界读书日相关全民阅读推广活动。现在,全民阅读活动有了一个明确的时间,从日到周,对提升社会整体阅读氛围一定会有很好的促进作用。
刚放寒假的在读研究生虞洁回许昌没几天,就来自家附近的图书馆“报到”了。平时也会听书的她特别注意到了《条例》第二十六条。“其中提到了国家支持数字阅读与传统阅读相结合,推动优质数字阅读内容供给,提升数字阅读便利性和满意度。”虞洁说,“我们日常的阅读不再局限于纸质阅读,可以利用一些数字设备,形式更丰富,有助于拓宽阅读的视野。”
很多人不禁要问:阅读还需要立法吗?答案是肯定的。
《条例》出台之前,我国地方性立法已经先行,教育、公共文化和出版等法规中也有相关条文。从国家层面出台阅读法规,将进一步提升大众对阅读重要性、全面性的认识。
“以前觉得读书是自己的事情,现在看到国家专门立法,才知道这是关乎全民素养的大事。”在新华书店,市民王红感慨道。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条例》以法规形式将每年4月的第四周确立为“全民阅读活动周”。同时,国家还建立了表彰机制,对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这种“法定节点+荣誉激励”的模式,构成了培育社会阅读风尚的长效支撑体系,让阅读从一种个人选择升华为一项融入国家发展脉络的公共事业。
《条例》的颁布,为全民阅读促进工作的广泛、深入、持久开展提供了法治保障,使阅读活动在组织领导、资金保障、设施建设等方面有了实实在在的法律依据。
多元推广
全民阅读拥有更多“空间”
《条例》搭建了坚实的制度框架。那么,如何将这些原则落到实处,让阅读资源真正惠及每一名市民?答案在于构建一个覆盖城乡、便捷高效的普惠性阅读服务网络。
近日,记者走进襄城县颍阳镇洪村寺村的农家书屋,看到明亮的空间里书架排列整齐,童话、动漫、农村实用技术、法律法规、惠民政策、名人历史等各类图书琳琅满目。农家书屋还配备了阅读书桌、座椅和饮水设备,为广大阅读爱好者提供方便。
“以前农闲时大家多是闲聊,现在农家书屋成了好去处,不仅能看书学技术,还能参加特色阅读活动。”正在农家书屋看书的村民王天民说。
要让阅读融入日常生活,首先要有触手可及的物理空间。《条例》对此作出了细致规划,要求县级以上政府科学规划,建设公共图书馆、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农家书屋、社区图书室等一系列设施。
在鄢陵县大马镇义女社区,一辆满载书香与暖意的“移动书房”,将优质阅读资源送到群众家门口,让冬日的社区洋溢着浓厚的文化气息。车厢内书架整齐排列,涵盖农业技术、经典文学、健康养生等内容的图书,可以满足不同年龄段、不同需求的读者。当地居民有序进入车内,或俯身书架前仔细挑选,或找一个角落静坐品读,现场氛围安静而温馨。
除了公共设施之外,遍布城市的实体书店是另一种不可或缺的文化“景观”。可以买书、看书,可以聆听讲座,可以放松休闲……如今的实体书店正在转变为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努力走出一条转型升级、创新发展之路,成为城市文化新地标。
在许昌,全民阅读基础设施建设更加完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服务网越织越密。
以声为媒
当代阅读呈现更多可能
在“数字时代”,阅读的形态正在革新。《条例》明确支持数字阅读与传统阅读融合发展,一方面推动优质数字内容的生产与普及,另一方面要求服务提供者加强内容管理,营造清朗的网络阅读空间。这确保了公众既能享受纸质书的墨香,也能随时随地通过指尖获取安全、有益的数字资源,满足多样化需求。
“开谈不说《红楼梦》,读尽诗书也枉然……”刘昱是一个“00后”,他在下班路上,会打开手机上的APP,戴上耳机收听蒙曼讲《红楼梦》。“我正在逐渐养成利用通勤时间‘听书’的习惯。”刘昱说,他希望能把这些碎片化的时间都利用起来充实自己。
纸质书承载的仪式感、电子书的便捷性、读书会的社交互动……不同阅读形式的背后,是个体的多元需求。如今的有声阅读,播客、音频类APP等新模式层出不穷,推动着全民阅读的浪潮不断奔涌。
新时代的阅读已经开启了很多可能性,每一种都有其独特的魅力和价值。无论我们选择哪一种阅读方式,都应该珍惜每一次阅读的机会,从中获取知识,提升自我。因为阅读是我们与世界连接的桥梁,是我们理解生活、理解自己的重要途径。
同时,全民阅读事业的蓬勃生机,离不开社会力量的共同参与。《条例》明确鼓励和支持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多种形式参与阅读服务。在许昌,已有不少企业和公益组织积极投身阅读活动策划。随着《条例》的实施,这股宝贵的社会力量将在更加清晰的规范引导和更为有力的政策激励下,更深入、更可持续地贡献智慧与力量。
“书卷多情似故人,晨昏忧乐每相亲。”让我们在未来的日子里以书为伴,让阅读成为一种生活方式。
【记者手记】
从“政策引导”到“法治保障”
《条例》的实施,不仅是全民阅读的法治守护,更是一记温柔的提醒:书籍是抵抗时间流逝的锚点,而阅读是每个人都能拥有的“时间旅行”。
从顶层设计的制度构建,到触手可及的服务网络,再到精准有力的人文保障,《条例》绘制了一幅层次分明、路径清晰的“书香社会”建设蓝图。
可以预见,热爱阅读、崇尚知识的文明风尚,必将在法治的阳光下愈发浓郁,不仅滋养大家的心灵,也为许昌的创新发展与繁荣注入源源不断、深沉而澎湃的精神力量。
编辑:赵欣 刘方 校对:王婵
责编:肖涛 终审:刘俊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