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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获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本报讯 (记者 张汉杰 通讯员 苏莹莹)10月28日,记者从许昌市司法局获悉,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简称中央依法治国办)近日公布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名单,许昌市名列其中,获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加快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自2019年起,中央依法治国办组织开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每两年一批,梯次推进、辐射带动,树立一批批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典范标杆,营造法治政府建设创优争先的浓厚氛围。

近年来,许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锚定“率先突破”目标,坚持以示范带动发展、以创建促进提升,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丰硕成果,连续三年在全省全面依法治省(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中获评优秀等次,共有22家单位获评全省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标兵),8家单位被评为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出台《许昌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16部,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52件,以良法保善治、促发展;全国首创“刷脸办事”新场景,全省率先建立“1+2+3+N”免申即享惠企工作模式,持续打造更优营商环境;建立服务型行政执法“1234”机制,大力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创新推出“许证闹钟——证照到期提醒”服务,经验做法被全省推广;在全省率先建成乡镇级应急指挥平台,建成乡镇(街道)“1+4”和行政村(社区)“1+3”应急体系;打造“塔式”普法新模式,开展法治宣传活动3万余场次,线上、线下受教育群众600余万人次;打造“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办理法律援助、公证、仲裁案件5万余件,提供法律咨询17万余人次,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

下一步,我市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获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新起点、新契机,始终围绕人民满意目标,进一步打牢法治政府建设基础,持续推进法治许昌、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为推动实现“两融五城四跃升”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实习编辑:苏峰峰    责编:肖   涛